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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文旅完善四项制度 推动非遗保护传承
发布日期:2025-02-24 11:50:29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近期,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广旅体局落实审计整改,制定出台了4项制度,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24年下半年,舟山市定海区审计局在对文化建设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区文广旅体局在非遗管理制度上存在现行制度对同一事项奖励标准存在矛盾、非遗“名师带徒”协议与现行制度冲突、未出台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非遗馆运营无绩效考核等问题。对此,定海区审计局建议该局及时梳理非遗相关制度,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区文广旅体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出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保护载体管理办法》,从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认定、保护到传承人与传承基地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申报范围、认定评估、保护传承、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完善政策链条,提高非遗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与非遗馆运营商签订了补充协议,设置绩效考核要求等内容,保障非遗馆运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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