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检查信息(2025年10期)
发布日期:2025-02-21 16:33:3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10期)

在2024年浙江民生实事“全省示范”食品小作坊专项抽检中,舟山市定海区玥月熟食店生产的酱鸭中日落黄的实测值为0.0796,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酱鸭”经检验含有不得添加的日落黄成分,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系由食品配料将日落黄成分带入“酱鸭”中,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当事人生产经营含日落黄的“酱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取证,且当事人为初次违法,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 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为减轻处罚。对于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