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18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2600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地址:定海区昌国路252号;电话:0580-2320235。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水系闸站工程 | 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定海区马岙街道胜利海塘北侧海域 |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 | 排涝闸站0.0663公顷 | 40年 |
施工围堰0.4123公顷 | 2年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2025年2月17日
附宗海位置图: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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