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7865G/2025-00906 | ||
文 号: | 干党〔2025〕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干览镇 | 成文日期: | 2025-01-01 |
关于印发《干览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处理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02-10 信息来源:干览镇 | ||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对机关、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各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下派人员)在履职期间,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秩序和效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问责事项: 对违反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1、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时间就餐、擅离职守等情况; 2、工作时间串门闲聊、上网炒股、网络购物、玩电脑游戏、刷抖音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 3、工作时间组织参与打牌、打麻将等赌博活动; 4、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 5、违反值班、住夜等相关规定; 6、工作作风散漫、思想松懈等; 7、首问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办事推诿拖沓等; 8、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需要问责的情形。 三、问责方式: 1、提醒谈话:被镇效能轮值组查处一次的,对责任人采用提醒谈话的方式进行问责,并在全镇机关工作群里进行通报批评。 2、批评教育:被镇效能轮值组查处二次的,对责任人采用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问责,并正式发文抄送各科室、村(社区)。 3、诫勉谈话:被镇效能轮值组查处三次或被市、区检查人员查处一次,对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的方式进行问责。并作出书面检查。 4、党纪政务处分:被镇效能轮值组查处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或被市、区检查人员查处二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5、评优评先:被镇效能轮值组查处三次及以上或被市、区检查人员查处两次及以上的,采用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的方式进行问责。 我镇所有在编在职干部、下派人员、临聘人员违反效能规定的按以上处理办法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参照执行。 四、责任追究程序 (一)成立镇效能轮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牵头成立由分管领导、纪检干部、中层干部等人员组成的效能轮值组,对镇机关、城管中队、国土所、各村(社区)开展效能督查。 (二)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效能监察对象进行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办公室要将轮值小组每次的督查情况统一汇总后报镇纪委,由镇纪委讨论审定后进行通报。 (三)效能处理决定由镇效能轮值办公室书面通知本人,被处理的工作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效能轮值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报镇纪委决定复核,7个工作日内由镇纪委作出最终复核答复意见。 五、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委员会 2025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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