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7750A/2024-79162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小沙街道 成文日期: 2024-12-18
政策图解: 查看政策图解
政策原文: 查看政策原文
关于《小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强化小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交易程序与行为,保障各方权益,预防腐败,确保交易合法、合理、透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舟山市定海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定政办发〔2013〕27 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定党政办发〔2015〕35号)

4、《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

5、《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舟招组〔2021〕3号)

6、《舟山市自行组织选取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交易实施办法》(舟招组办〔2019〕21号)

7、《舟山市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投标管理办法》(舟招组办〔2020〕1 号)

三、主要内容

该《小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小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保障国家、集体及交易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依据区级招投标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办法分为八个章节,分别从总体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能、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项目招标应具备条件、公共资源交易的方式、公共资源交易程序,以及监督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规定。

(一)总体原则。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对国家、集体资产的管理,节约国家、集体资金,增加投资效益,切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交易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制定规则,监督交易,提供咨询、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服务。

(三)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本街道行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和集体资产出租出让、大宗物资采购等交易,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交易。

(四)项目招标应具备条件。一、明确招标人需合法;二、招标项目需经相关部门同意;三、资金需落实到位;四、招标所需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五、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共资源交易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价等形式,招标方式的选用由招标单位和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决定,且应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交易方式。

(六)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详细规定了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交易文件的编制要求、交易过程的实施步骤,以及交易后的结果公示、确认程序、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以保障交易活动能够有序进行。

(七)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本章明确了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交易过程中的各类投诉,调查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接受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与业务指导。同时对交易当事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其他。本章强调了广告、公告等费用的承担方以及本办法的实施与解释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四、实施期限

《办法》自2024年12月18日起正式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小沙街道办事处

电话:0580-802058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