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定海区白泉镇申请,我局研究,浙江欣航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建设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3〕79号)的有关要求,拟再将原浙江泰通船舶有限公司退出的1.75万吨修造船坞(台)设施、舟山金平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退出的1.5万吨修造船坞(台)设施和浙江大舫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退出的4.75万吨修造船坞(台)设施,按1.05:1的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用于浙江欣航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项目建设。2024年6月20日,已公示原浙江泰通船舶有限公司退出的7.75万吨修造船坞(台)设施按1.05:1的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用于浙江欣航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项目建设,两次减量置换后,共置换得到修造船坞(台)设施产能15万吨。
现对以上置换内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2034078
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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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