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4-76931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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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农渔业现代化先行的若干支持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推动农渔业现代化先行的若干支持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提升粮油稳产保供水平,对粮油规模种植、推行社会化服务的种植户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早稻种植户

50亩以上

200元/亩


单季晚稻种植户

100元/亩


连作晚稻种植户

200元/亩


旱粮种植户

50元/亩

不含大小麦

油菜种植主体

5亩以上

180元/亩

≤5万元

绿肥作物种植主体

50元/亩

≤5万元

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方

通过测产验收

2万元/个

≤5个/年

200亩以上水稻种植户

增种50亩以上

5000元/50亩

≤5万元

50亩以上水稻种植户

机插50亩以上

50元/亩


植保服务组织

主要粮油作物统防统治

5元/亩

不重复补助

(二)提升农渔业设施化水平,对使用农机装备、蔬菜基地创建、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的主体和项目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农机购置主体

购置未列入补贴目录,但对“机器换人”有推进作用的农机

购置价30%

≤5万元

农机参保主体

农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

保费50%


新建大棚蔬菜项目

列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

按市级1:1配套

≤60万元

市级设施蔬菜项目

创建成功

实际总投资的10%

≤40万元

省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通过验收,且区域公共服务效果较好

≤实际总投资额5%

≤20万元

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基础设施、设备投资贷款

LPR的70%且不得超过2%

≤10万元

设施农业贷款主体

≤10万元/年,≤5年

(三)提升农渔业科技化水平,对创建成功的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和保种场予以补助:

(四)提升农渔业绿色生态水平,对肥药减量、使用商品有机肥、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补助:

 

(五)提升产业融合水平,主要是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现代“新农人”等进行补助:

(六)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主要是对抛荒地整治和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进行补助:

1.流转抛荒地5亩及以上,签订流转合同期限五年及以上,用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生产的村集体和流入方:200元/亩;

2.村委托流转的,村集体与流出方农户、村集体与流入方分别签订合同的村集体:200元/亩;

3.村引导并备案的,流出方农户与流入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村集体:100元/亩;

4.村集体土地与流入方直接签订流转合同的村集体:200元/亩。

三、申请流程

 

四、关键词解释

1.“机器换人”:简单地说是用机器来替换人力。实质是用先进技术装备替换人工以及旧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

2.秸秆“五化”利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五化”。

3.“品字标浙江农产品”:指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组织评价的省“品字标”公共品牌在农业领域的子品牌。    

五、新旧政策对比

本《政策》相较上一轮政策调整、新增并整合了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秸秆综合化利用和土地流转政策,具体如下:

1.保留内容有:农机参保政策、早、晚稻补贴、油菜和绿肥补助、绿色食品补助、有机肥补助等。

2.新增内容有:对粮油高产和扩种奖励、统防统治补助、设施蔬菜项目和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奖补、设施农业项目贷款贴息、配方肥补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土地流转补助等。

3.调整内容有:保种场补助、农产品质量安全评选标准、农渔业标准化生产奖励、产品流通补助、品牌奖补等。

4.取消内容有:美丽牧场创建奖励、畜牧业数字化提升奖励、部分水产养殖补助、远洋渔业补助等。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王佳颖

联系电话:0580-203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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