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002638067G/2024-75078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32 号建议的复函

武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规范电瓶车充电模式完善收费标准 的建议》收悉,经区住建局协办,并与各职能部门沟通,现 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落实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及省市部署要求,定海区快速响应, 印发《定海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专项整治实施方 案》。组织镇街开展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情况 摸排检查,重点检查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 是否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以及充 电设施用电涉及转供电的是否按《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 改价格〔2021〕362 号)执行;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严格落 实明码标价制度,  在经营场所或充电 APP  公示充电价格,不得在公开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协同国网定 海供电分公司加强电网报装服务,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 电设施的开户报装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集中充电设施单独报 装,实现直接供电,尽可能减少转供电情况发生,确保政策执 行到位。已初步摸排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住宅小区 100 余 个,充停场所 600 余处。关于居民在住宅小区集中充停场所充 电收费标准由电价和服务费组成,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经营主体基于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自主制定。一般通过业委 会或委托物业与经营主体进行协商,建议多家比价选择。经营 主体的运营成本包括:电价、充电设备投入、系统平台及维护 等费用。

二、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整治

为扎实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区安委 会、区消安委牵头成立定海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 项整治工作专班,联合印发《定海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 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定安〔2024〕5 号)。2024 年 3 月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专班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区 域、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违规充停行为实施集中清理;发 动执法力量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集中隐患区域、重点场所的常 态化夜巡日查机制,严控违规充停行为;联合各镇街分 7 组对全区高层住宅小区、沿街店铺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领域检查;充分发动街道应急消防站、社区、网格等基层力量, 对集中充停场所、充换电设施开展排查检查,确定增建、改建 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争取在 10 月底前,按照前期排查的实 际情况,提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增建、改建计 划;到年底前,稳步推动住宅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健全物 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增强防范化解火灾风险能力。

三、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

督促全区各村(居)民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   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上楼入户充电等内   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宣传,引导群众遵守公约、安全充停、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   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   通过“火灾隐患随手拍 ”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利用各类广   告、媒介等平台资源,集中曝光一批“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业主和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或物业企业,唤醒群   众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五进”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综合素养。

关于“7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专区”的建议, 经与区民政局、区住建局沟通,适老化改造主要涉及设置居家 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城区幸福食堂、新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方面,对 75 岁以上老年人 提供电瓶车充电专区并无要求。且出于老年人出行安全考虑,交警部门倡导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替代电 动自行车出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鲁亦俞,联系电话:0580-26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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