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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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4年5月30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关于你单位职工张玉和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你单位拒收。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及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10日,自本公告之日起,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