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7324254856/2024-74529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4-05-18
舟山市定海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创新深化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属部门、镇(街)、产业平台:

现将《舟山市定海区创新深化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定海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定海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4年5月18日



舟山市定海区创新深化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创新深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引领抓转型,聚焦突破创新,以区“15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重要抓手,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区“143”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舟创未来”海纳计划等工程,强力推进“985”行动,超常力度一体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区,打造最优创新生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推动海洋科技创新港和现代化海洋城市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主要目标

2024年,定海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跃迁,成为海洋强省、强市建设主力军和蓝色增长极。全面实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力争达到2.5%,规上工业研发费用达到17.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55%。 

——聚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高能级科创平台为引领的区域创新体系整体实力持续提升。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计59家以上,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家以上。

——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财政支持科技力度逐步加强。加快院地、院校合作,促进科创平台、高等院校、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紧密对接,加快打造一批教育科技人才高效协同的创新试点。推进人才计划和科技项目联动融合。全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教育科技人才建设,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聚焦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海洋科技创新港战略支点地位更加凸显。新遴选落地“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5个以上,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加盟,集聚海洋科技领域高层次人才10名左右,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20名左右。

——聚焦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稳步提升数字经济综合实力、创新力、竞争力,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规上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达到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力争突破70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

——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赋权改革和试点。配合市级部门打造科技成果“浙里舟转”品牌,推动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争取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52件,技术交易总额达到12亿元,在海洋渔业、海工装备等涉海领域成为全国领跑者,力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5项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以“157”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建设为主抓手,推动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

1.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质效。以定海海洋科学城为核心,加快定海海洋科学城二期等项目建设,推进全区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集聚。探索建立船舶海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高质高效推进金塘高端精细化工研发中试基地等省科创强基重大项目,做大做强浙江工业大学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舟山分院、舟山市海大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构建集海洋“科技研发+产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推广应用”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平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从0到1”基础研究原创机制。完善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强化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究组织体系,有组织地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布局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鼓励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加强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紧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完善市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解决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打造省内领先的涉海研究高地。(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3.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集中攻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重点围绕我市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船舶与海工装备、数字海洋、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一条鱼”等海洋特色产业,聚焦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高端特种船舶、海洋电子信息等特色领域,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打造一批引领性的硬核成果。优化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源配置体制,深化科研攻关机制。组织实施产业共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8项,解决关键核心技术5项,形成硬核成果2项。(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发改局、区投促中心、市区财政局)

4.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探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协同攻关的“创新联合体”模式,打造“教科人融通、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全链条。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区“143”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完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支持产学研联合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器。聚焦科技“双招双引”,大力招引一流企业在定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支持省内外大院名校在定设立实体化研究院。加快引进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高质量推动海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府办〔区金融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

5.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塑。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全力推广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技术交易总额实现量质提升,全面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赋权改革,扩大试点单位覆盖面,指导试点申报单位完善工作方案、分配机制等制度。开展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试点,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全年发布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50项以上。配合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发布机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加快标准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进重大成果向标准转化。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构建以要素市场为基础的服务生态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激励保障机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6.提升全域科技创新能级。完善现代海洋产业创新体系,提升全区创新能级,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贯通落地和督促落实,推动根据产业基础、要素禀赋设计相应的创新体系创建,加快区域创新能力整体进位,全力推动研发投入水平稳步攀升。深入实施“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全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全域创新能力整体进位,全区科技创新指数明显提升。(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7.科技赋能海岛共富高质量发展。做好1个省级“双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加大省级特色产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扶持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渔农业新品种选育,促进捕捞业绿色转型,推进“一条鱼”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渔农产业链条科技支撑,提升渔农产业附加值。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全域派遣科技特派员4人次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二)以提升引人留人育人为关键,打造海洋创新人才港湾

8.打造海洋创新人才方阵。集成优化人才政策资源,围绕海工装备、石化材料、现代渔业等涉海新质生产力,“一产一策”推进产业引才,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做优“定i人才”赛会品牌,举办高能级创业创新大赛,力争遴选落地“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5个以上。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培养造就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浙江工匠队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9.提能海洋创新人才平台。提能升级高校科研、产业创新、区域合作、人才赛会“四类平台”,高水平助推重大创新中心与链主企业开展人才共享、产品共研、发展共谋。依托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创设区校合作科研平台,在7412、长宏国际、中天重工等重点企业创建企业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支持定海宁波人才飞地在双招双引中发挥“桥头堡”作用,出台人才飞地专项政策,探索甬舟高层次人才一体化互认机制,力争来定落户人才企业5家以上。(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

10.激发海洋创新人才活力。改革人才评价体系,探索重点企业推荐、行业专家举荐、社会组织评荐等多元遴选机制,自主评价认定产业人才30人以上。出台覆盖教育、卫生等领域人才培育激励政策,精准提升高素养本土人才培育力度。聚焦人才的关键小事和发展大事,实施人才暖心服务“十件实事”、“一把手”领办人才项目,优化人才诉求直达和服务专享机制。提升人才安居品质,建立人才安居乐享服务网格,新建“定安居”人才社区,新增人才公寓套数30%以上。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

(三)以培育一流创新文化为方向,构建开放包容创新环境

11.构建开放创新机制。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交流,引进或共建院士专家合作项目、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各级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科技服务。拓展海外科技人才联络渠道,积极引进海外顶尖专家等高端智力。推进全球精准科技合作,新实施一批国际合作领域重点研发项目,谋划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积极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区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增值赋能效应,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推动市海洋大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海洋大数据运用转化和保护规范化。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组织开展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和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加大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处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定海分局、区文广旅体局)

13.厚植优秀创新文化。传播创新文化,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舆论氛围,弘扬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科学家精神,做好典型人物宣传推广。承办“两黄”文化学术交流会,做好“两黄”文化研究推广。加强青年宣讲员团队建设。筹划建设定海区青年宣讲员成长基地,探索与周边地市或结对城市开展宣讲走亲活动,携手推进基层理论宣讲共建共育。(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

14.推动文化创新繁荣。打造文艺精品力作,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围绕定海古城“东海文廊”等主题,打造文艺精品力作。做好第五届三毛散文奖作品征集、评选等工作,开展相关重点配套活动,打响“诗和远方”三毛文化金名片。举办长篇报告文学《逐梦远洋》研讨会,提升文学作品的影响力。大力推动区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挖掘海岛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资源,打造“定有好礼”品牌产品,进一步优化农文旅商品创意设计、宣传包装,探索开发状元礼、参禅礼、婚庆礼、研学礼等系列产品,努力研发“可以带走的城市名片”,通过参加文旅博会、推介会,扩大定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推进“星辰大海”定海示范段建设,打造定海湾区滨海带,全面实施蓝色海湾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古城微更新,重现古城场景,以多元业态,集聚鲜活人气,焕发古城活力。紧扣“一中心二组团”全域文化旅游布局,厚植优势,聚焦文旅融合发展,一体推进铸魂、塑形、赋能,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有新风貌、新成效。(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

15.强化科技金融多元化支持。深入实施“凤凰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上市挂牌企业及拟上市挂牌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探索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协同发力,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强科创企业金融支持,研究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支持工具。持续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化产业链链长制金融服务,支持核心技术攻关转化,支持科创人才引育留用。(区府办〔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四)以科技管理职能转变为牵引,构建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机制

16.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提升“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科技管理能力。持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省级创新深化试点,落细落实创新深化政策清单、改革清单,统筹推进高能级平台打造、高层次人才培育集聚,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集聚裂变。(区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7.建立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强化科技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扎实推进省市全面创新改革任务,围绕加快构建高效率攻关组织、高水平要素保障、全方位科技激励、多层次创新保护等制度体系,纵深推进科技制度改革。健全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定海硬核成果、打造创新最优生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党对创新深化工作的领导,发挥市创新深化专题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的统筹决策作用,联动推进创新深化各领域工作。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抓创新深化工作,建立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机制,推动政策向创新活动配置、资源向创新主体汇集、人才向创新平台聚集,合力打造最优创新生态。

(二)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完善专题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问题销号“三张清单”,构建完善政策、改革、试点“三大体系”,落实例会、晾晒、考评、信息报送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督帮一体”工作链。强化市县二级工作协同联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完善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机制,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强化闭环管理,提升工作质效,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督导考评。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督导服务机制,加强对重点任务的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卡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创新深化晾晒制度,积极发布上报标志性、特色亮点工作成果,持续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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