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7759839Y/2024-74253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
|||
陈培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定海城区超高树木进行矮化修剪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建成区树木较高问题在部分路段确实存在。除小区内部属于属地街道社区管辖并负责修剪外,针对城区主次干道行道树超高问题,我局每年组织养护单位进行整体排查修剪。但综合考虑到行道树统一美观和行人、非机动车在林荫路通行的遮阳需求,修剪基本以枯枝死株清除、多余枝条梳枝、道路交通设施遮挡修剪、顶部部分截枝为主。根据建议内容,我局已结合城区道路管网改造工作和有关文件精神,统筹推进超高树木矮化修剪。 一、灵活推进片区修剪。结合道路封闭改造带来的有利条件,对改造道路所在行道树顶部进行统一修剪,降低树木高度。例如,已组织排摸城西河路水杉生长状况,在保留水杉原有防护作用下,在4-5月期间对超高树木开展截顶处理。 二、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根据住建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对主次干道原有水杉采取以原地保护为主,强修剪产生遮挡问题的超高树木,以降低安全隐患,减少对附近居民影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6日 |
|||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