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7759839Y/2024-74252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议案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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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儿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市政道路盲道建设和管理的议案》收悉。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果 (一)科学规划建设。一是加强盲道建设。结合城区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同步开展盲道建设。目前,定海城区共有人行盲道150余公里,基本覆盖主次干道,新建城市主次干道盲道率达100%。二是严格设计管理。在新改建城市道路时,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设计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从严落实方案审核、图纸审批等程序。为减少井盖影响盲道连贯性,在新建道路全部采用铺装井盖。目前,人民路、解放路、新桥路等人行道均采用铺装井盖,人行道和盲道的整体性、舒适性、贯通性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严格把关质量。在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材料关、验收关,防止不符合规范的盲道设施投入使用。 (二)动态养护改造。一是动态巡查维护。根据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养护,重点检查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是否损坏、中断、缺失等,形成巡查记录及设施维修通知单。根据巡查结果,结合12345等平台线索,及时开展养护维修。近年来,累计维修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约800平方米,基本做到随坏随修、应修尽修。二是实施升级改造。根据城区市政道路全面复查情况,建立盲道缺失台账,逐步解决“盲道缺失”“断头盲道”等存量问题。 (三)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强化“三车”停放管理。结合定海城区实际,在强化街面管控的基础上,对人行道“三车”停放管理采用市场化管理模式,在城区23条主次干道上安排69名“三车”管理人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2023年,共引导、调整、归置“三车”约201万辆次,纠正违停“三车”约2.58万辆次,拖离乱停“三车”约2.35万辆次。二是加大人行道违停处罚力度。依托“人巡”和“智慧城管”数据监测,加大重点区域、路段巡查力度,全天候管控人行道违规停放。2023年,共查处机动车人行道违停19538起、非机动车违停8814起。三是推动社会参与。利用互联网、监督电话等方式,长期接受社会大众对盲道设施的问题反映,及时处理、及时回应,共同提升无障碍设施管理。 二、下步工作计划 结合议案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城区盲道建设管养,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便利盲人出行。 (一)设计把关。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把关盲道设计,针对具体项目具体分析,统筹优化交通设计。 (二)改造升级。对布局不合理、盲道缺失道路,实施改造升级。结合道路改建、大中修等项目,持续更新老旧道路人行道铺装,消除盲道缺失、不规范等问题。根据道路状况及周边停车需求,在沿街店铺门前区域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规范各类车辆停放,防止占压盲道。在有条件的区域,增设人非隔离设施,防止(非)机动车侵入人行道,进一步保障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正常运行。例如,计划在环城东路舟山幼儿园门口路段盲道后期改造中,统一将盲道材料替换为透水砖,增大路面摩擦力,提升通行安全性。 (三)强化管理。牵头实施盲道违章占压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乱停放、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等占用盲道行为进行引导劝阻,对严重占道行为进行信息采集、交办、督办。充分利用已有监控设施和网格巡查员对妨害盲道安全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处置。 (四)全面宣传。进一步开展无障碍设施宣传推广,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区残联、交警等部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渠道,开展多样宣传,提升公众对无障碍设施认知,保障盲人出行安全,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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