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4-7421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复函

李维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式小区及背街小巷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定海城区居民车辆保有量迅速增长,停车问题逐渐成为困扰群众出行的“关键小事”之一。近年来,我区全面推动数智治理走进基层,通过旧城改造、公共区域开放、沿路停车位划设等设置智慧停车泊位1563个,以智慧停车举措缓和老城区停车难矛盾。但开放式小区及背街小巷依然存在一定停车乱象,影响周边居民出行及生活质量。

一、宣贯“付费停车”理念。自2021年5月“千岛停车”上线以来,公共泊位停车缴费理念已基本被我区市民熟知。下步,我局将会同市智慧停车运管中心从新闻媒体、政府举措、广而告之、优惠活动等四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宣传工作,提高车主认知度接受度,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科学规划停车泊位。我局与交警部门始终关切停车泊位设置、使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联合开展实地踏勘,对符合条件应当改为收费停车的泊位进行了批量整改,目前已完成环城南路东段桔园菜场周边付费泊位设置工作。

三、强化动态管理执法。常态化开展道路两侧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停车现象进行提醒驶离,对经提醒不及时驶离的依法处罚。对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已安排交警铁骑进行常态循环巡逻,发现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整治。

四、优化开放式小区泊位管理。智慧停车旨在对城区范围内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统一收费管理,而开放式小区停车泊位为小区业主共同所有,非公共停车资源,故无法按照智慧停车模式统一管理。目前,开放式小区停车泊位主要由小区业主自治管理。业主可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车位并代收费用,相关管理服务费支出需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可将收取的停车费用于支付车位管理服务费)。还可协同小区所属街道、社区,共同制定《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由全体业主表决通过后施行。内容可涵盖车辆进出、车位使用、车辆停放、违规处理以及停车费收取标准等,以明确开放式小区改造施划的停车泊位的所有权归属、使用原则(如先来先用)、是否有偿使用、租赁收费形式(如包年、包月)或临停计费标准和车位收益归属、用途。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4日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