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4-74238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复函

徐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场所人为噪音实行时间和分贝规定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广场舞、戏曲角等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活动需要的同时,也衍生出噪音扰民问题和交通安全隐患,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市民投诉举报时有发生。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会同公安、属地街道等,对广场舞、戏曲角等群娱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努力营造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一、强化源头管控。牵头组织开展广场舞规范整治行动,围绕当前市民反映强烈问题,开展规范管理。一是实施舞团报备。目前,我局已排摸登记广场舞等活动团体66个,掌握人数、地点等详细信息,并分批集体约谈各活动团体领队,签订“文明文娱活动承诺书”,强化团队自我约束。二是落实“四限”管理。在我区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划定了62个活动区域,规定活动始末时间(早上6:00—8:30,晚上18:00—20:30),限音量(最高音量69分贝)、限人数开展群娱活动。三是加强在线监管。在定海公园、文化广场等城区重点公共区域安装14个噪声监测设备,依托“广场舞一件事”监管平台和“智慧城管”系统,实时监测声源音量,实现全天候监管。

二、强化协同监管。一是开展专项巡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噪音扰民问题易反复区域,定人定时定点监管,及时处置不按规定时段、超音响分贝等问题。二是畅通城管热线。认真落实“投诉即办”工作机制,接受热线投诉后,第一时间落实执法人员到场受理处置,积极回应市民诉求。今年以来,已处置噪音投诉63起。三是加强技管创新。对已安装噪声监测设备的活动点位,按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限值(昼70分贝、夜55分贝)实时区域监管,若监测数据超过限定值(69分贝),将预警派单进行处置。四是开展联勤巡查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强化共同监管,对极端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高分贝噪音事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已依法惩处5人次。

三、强化宣教联动。一是加大普法宣教力度。会同公安、镇街、社区等部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深入噪音扰民问题多发、易发的场所部位,集中宣传教育530人次,全面普及相关法律规定。二是群防群治合理引导。区公安分局结合历史报警情况分析噪声多发地,发动“警保联盟”“东海渔嫂”“海山义警”和物业单位等群防群治力量,对噪声产生方和利益相关者开展协调管理,缓和矛盾冲突。三是创新探索降噪降扰。想方设法破解噪音扰民问题,在环城东路戏曲角区域改建一处风雨回廊,采取城区景观结合物理隔离的方式,破解该点位噪音扰民问题。

四、完善管理标准。去年7月,市、区两级政府明确了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其中关于娱乐、健身等活动产生社会生活噪音的监管事项由我局负责,但尚未纳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相关行政处罚难以落实,只能进行教育劝导,处理效果甚微,噪音扰民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市级有关部门已发文征求《舟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舟山市广场舞活动噪声防治指导意见》的相关意见,待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管理广场舞、戏曲角等群娱活动,改善和解决噪音扰民现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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