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07368610228/2024-7402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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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讲解读活动 |
2024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始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解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特邀北京观韬中茂(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禹行律师进行讲授,此次宣讲活动也邀请到数十名昌国街道、白泉镇市民群众共同听取解读。 张禹行律师从新法概述、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行政复议执行和责任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张律师的讲解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重点围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以后工作产生的影响,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就群众关心的土地征收、房屋建造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通过培训,大家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自然资源相关工作中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重视行政复议范围的变化。行政复议范围修改不仅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征收征用及补偿决定等方面作了修改,还设置了复议前置的情形,比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其次,取消了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并设置了特殊复议管辖权。即对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区分局,不包括经济开发区功能区等无行政职能的分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既可以向市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最后,重视行政复议程序的变化。增加调解环节,并且明确听取意见为法定程序。 此次宣讲活动让市民群众初步了解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也要求我们政府工作人员在以后工作中更要加强与复议机关的紧密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充分运用听取意见环节厘清疑问、释法说理,确保公民权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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