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002638059M/2024-74010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定海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定位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着力提供更温暖的公共服务供给,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定海贡献民政力量。                

一、主要任务

(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聚力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1.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牵头实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适时提高低保标准,稳步推进“扩中提低”,低保年标准达到1.36万元以上。继续实施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2.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探索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动海岛探访关爱优质共享,推广运用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呼叫转移”模式。

3.强化多元救助帮扶服务。推进区、镇(街)、村(社)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启动助联体星级创建,推进助联体规范化运行,区助联体争创省3星级助联体。实施海岛“善居工程”,为42户困难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深化“物质+服务”综合型救助服务,实施“幸福来敲门”主动救助服务,完成困难群众“微心愿”600个以上。

4.强化儿童关爱暖心服务。贯彻落实《浙江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关爱、海岛流动儿童特色服务等项目,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做好“未保宣传月”和“六一”主题宣传活动。夯实儿童服务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品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到100%。

5.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推进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区域一体化。深化“浙里护苗”应用,完善儿童电子档案建设。开展优秀基层儿童工作者典型选树活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年度参训率达100%。

6.强化残疾人群体保障。精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强化享受对象定期复核,用好“浙里众扶”应用残疾人两项补贴场景。按照“边试点、边推动”原则,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

7.推动慈善事业良性发展。推进“共富同行”计划,培育一批具有海岛特色的慈善项目。探索“互联网+慈善基地”,推进慈善事业线上线下相融合。新增慈善组织1-2家,新增慈善信托30万元。

(二)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8.牵头做好老龄工作。平稳做好老龄工作移交,建立工作队伍,理顺工作体制,及时调整老龄委组成人员。强化老龄事业发展统计监测。牵头推进“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体系。  

9.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合市局完成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打造首批4家“幸福汇”民生服务综合体。推进全区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按需区域集中供养覆盖率达90%以上。做优海岛“幸福驿家”,做实“8+X”服务。深化“海岛支老”行动,推动区域养老机构结对共建。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4.5人。

10.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11.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认知障碍专区床位建设,每万人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17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严格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达60%,提升三星级以上机构比例。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镇街覆盖率达70%以上。

12.完善海岛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幸福食堂+中央厨房+照料中心+邻里互助”“四位一体”的海岛特色助餐服务体系。新建16个助餐服务点,全市老年助餐覆盖率达80%以上。

13.建立社会力量助老机制。全面实施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提升“爱心卡”使用人数。实施一批养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拓展老年健康、社区便民、旅居养老等民生服务。挖掘培育为老社会组织,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

(三)围绕现代化进程,聚力提升治理支撑能力

14.实施社会组织党建“红社领航”行动。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同步”和《舟山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巩固深化“党建、清廉建设入章”工作成果,持续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推行“五星争创、双强示范”培优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

15.实施社会组织监管“优化提升”行动。全域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省级试点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治理,存量和新增整治比例不低于70%。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16.实施社会组织培育“育苗强基”行动。推进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细“治”入微改革。引导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和省、市品牌社会组织及领军人物评选。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等中心工作。

17.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1、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完善地名信息公共服务。2、做好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维护和管理,建立界桩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围绕高质量发展,聚力升级社会服务质效

18.强化殡葬服务保障力度。配合完成《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推进生态安葬奖补等工作。配合搞好数智殡涉财查询、智慧墓园等功能模块运用,深化殡葬管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打造首个区级节地生态安葬项目,争取年底前建设完成。实施殡葬移风易俗改革,持续推进殡葬领域巡察整改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9.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加大婚俗改革宣传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工作,开展舟山市婚俗改革村(社区)级示范基地的创评工作,做好干览新建村、双桥紫微村等户外颁证基地建设,举办2场以上主题性集体婚礼(颁证)活动,持续推进“婚登+文旅”融合发展。 

20.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

21.强化移民帮扶服务。落实落细后扶各项工作,提高生产开发类项目的比重,加快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实施推进。进一步强化移民工作监管职责,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信息研判和动态监测,抓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开展“入千访万、暖心服务”行动,深入库区和安置区为移民排忧解难。

二、工作保障

22.以党建铸魂,筑牢思想建设根基。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注重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矩阵党建品牌。突出“党建+业务”融合推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民政领域党建工作有形有效覆盖。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弘扬民政“孺子牛”等优良作风,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动各项部署任务有力有效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广度深度,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23.以人才强基,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以“大人才观”全力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落实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加强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教育监督和关心关爱等全方位管理,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24.以安全筑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等安全隐患,做好舆情稳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推进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25.以法治护航,深化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件事”“行政检查全覆盖”等行政执法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加强标准贯宣与创制。

26.以改革增效,激发民政新活力。根据全区机构改革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民政领域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重塑职能体系,理顺权责关系,完善运行体制。着力推进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