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2期)

在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计划抽检中,舟山市定海西园菜场夏海女销售的葱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当事人能提供有效进货票据等资料,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已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留存进货凭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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