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定海区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的通知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等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5日起,对定海区土地综合整治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内容为2021年至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专项审计调查组组长:陈岳华
专项审计调查组主审:邵佳颖
专项审计调查组成员:张艳红、胡卓斌
附件:1.专项审计调查单位名单
2.承诺书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舟山市定海区审计局
2024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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