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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留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3-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对舟山市定海区留方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地指导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舟山市定海区留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80-8127572

电子邮箱:H525536545@163.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反馈,为便于沟通和交流,最好能留下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市民参与!

公示内容:

一、规划背景

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至今已有1400年历史,是定海古城内保存较为完整、能够真实反映海岛营城格局和历史人居风貌的重要区域,街区于2023年12月认定为浙江省第七批历史文化街区。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文化传统,进一步完善街区整体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公服配套等功能,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保护与永续利用,特编制规划。

二、规划范围

留方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北起环城北路,南至昌国路,东起人民路,西至镇鳌山西缘,总面积26.35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与《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期限相协调,近期规划为2023-2027年,中远期规划为2028-2035年。

四、规划目标

以历史文化街区所具有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传承延续海防文化、民俗文化及书香文化等传统文化,以“书香故里展示地、海岛传统聚落缩影地、海防文化见证地”为核心特色价值,全面建成以居住生活和公共服务为主,兼具特色民宿、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功能的省级海岛型历史文化街区。

五、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核心保护范围

以留方路为骨架,北至书院弄5号,南至戴家住宅,西至中营衙门井,东至帅旗弄46号,包括上荣庙、义士李先生殉难处、戴家住宅、陆家大院、陈坤住宅等不可移动文物,总面积为4.80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在核心保护范围外,为街区保护范围内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其它区域,总面积为21.55公顷。

六、保护重点内容

1、街区格局

保护由建国路、留方路、杨家弄、书院弄、颜家弄、荷花井弄、大田园跟、帅旗弄、龚家河头等构成的街巷布局体系及空间肌理,保护以清代及民国时期海岛传统民居为主要特色的整体风貌。

2、不可移动文物

本街区内涉及市级文保单位有上荣庙、义士李先生殉难处、瞭望楼和区级文保单位四眼井,以及14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

3、历史建筑

本街区内涉及已公布历史建筑13处,包括荷花井弄12号民居、荷花井弄16号民居、帅旗弄46号民居、留方路18号民居、留方路26号民居等,以及推荐历史建筑36处。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保护。

4、传统风貌建筑

本街区内涉及传统风貌建筑26处,包括大田园跟6号、大田园跟9-11号、留方路4号、留方路6号等。传统风貌建筑实行名录保护管理。

5、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留方路历史文化街区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2人。

七、主要图纸

1. 区域位置图

2. 街区保护范围图

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4. 传统街巷保护规划图

01区域位置图.jpg

02街区保护范围图.jpg

0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jpg

04传统街巷保护规划图.jpg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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