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40Q/2024-64148
文  号: 定财企〔2024〕4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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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定海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年1月24日,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和舟山市定海区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了《舟山市定海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力推进定海创新发展,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强区建设,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1〕21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补充意见》(定政发〔2023) 18 号)等相关政策,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23年11月,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局开展讨论,出台草案,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

2024年1月,区财政局在政务公开官方网站上开展意见征集,并在7个工作日后发布结果反馈。

2024年1月24日,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局共同发布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支持对象和分配方式、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附则五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明确资金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更好的支持我区开展科技攻关、科研创新、成果转换等方面工作,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支持上述相关工作,科技,财政等各部门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第二部分,明确资金分配使用范围和支持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致力于提升海岛地区科技创新发展能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移转化等4个领域。主要支持在我区注册并开展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

(三)第三部分,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支出管理规定,主要有申报单位按规定申报,各相关单位做好初审,科技部门做好项目公开遴选等环节。

(四)第四部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第五部分,附则。

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明确了涉及同一事项奖励(补助)内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四、新旧政策对比

一是支持范围。老政策主要支持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品牌,农贸市场建设,食品安全补助等,新政策增加了标准强区建设,知识产权建设等内容。二是资金管理。新政策增加了资金管理表述。明确了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总额控制、保障重点、均衡发展、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各级市场监管规划及政策要求,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三是绩效检查评价。新政策增加了绩效管理方面内容,明确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应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区财政局按规定视情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专项资金政策及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解 读 人:叶   敏

联系电话:0580-82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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