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40Q/2024-78215
文  号: 定财办〔2024〕8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文件登记号: LDHD12-2024-0004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1-25
政策解读: 查看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查看政策图解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涉企政策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涉企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24〕10号)的规定,区财政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49件、失效16件,已宣布失效1件,拟宣布失效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在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被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或文件执行时效已经终止的,按原时效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涉企政策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