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海塘安澜工程(金塘片大樟树岙海塘)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31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2600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地址:定海区昌国路252号;电话:0580-2320235。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拟用海位置 | 拟用海类型 | 拟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舟山市定海区海塘安澜工程(金塘片大樟树岙海塘) | 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海区 金塘岛 |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 | 1.0350公顷 | 40年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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