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三动态三严格”强化安全评价机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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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 |||
为进一步深化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持续净化安全评价市场,定海区应急管理局“三动态三严格”强化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掌握动态底数,严格事前把关明确任务。根据底数建立非许可类安全评价项目清单,核查非许可类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机构“全覆盖”和非许可类项目按比例抽查的要求,梳理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象,明确目标任务。同时自我加压,抽查行政许可类安全评价报告。针对安全评价报告,从技术服务合同签订规范性,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勘验人员实地勘验情况,严格审查报告真实性合规性;针对委托服务企业,重点检查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以其他手段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 二是强化事中动态监管,严格提升整治标准。根据省市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严格把关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细查“线上”项目告知、公示,深查“线下”报告的内审质量。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逐一查询安全评价项目从业告知、报告信息公开公示情况;通过“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定期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同时,定海区应急管理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审查安全评价报告的专业素养,杜绝出现“走过场”、“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确保专项检查“出硬招、敢碰问题,出实招、找准问题,出真招、解决问题”见实效。 三是提高动态执法频次,严格“一案三罚”筑底线。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对多次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提高动态执法抽查频次,依法依规对评价机构及其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实施“一案三罚”,严厉打击突出问题,以形成持续震慑和警示,引导安全评价机构严守法律红线。 定海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深化相关领域监管,推动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管理体系,不断深化管理及服务措施,持续提升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水平,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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