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2023 年定海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3 年全区对标海上花园城市建设,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奋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力推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为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坚实基础。 一、忠实践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学习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河湖长制,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奋力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 二、聚力聚焦,开展“护航亚运”专项行动 2.切实做好水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检视排查防汛保安隐患,抓好风险识别提示、确认预警、防范措施和闭环管控各环节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防洪减灾和蓄水兴利的整体作用。加快城乡供水保障薄弱环节建设,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3.加强亚运期间河湖水面保洁。开展河湖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围绕河湖卫生保洁“四无(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直排入河排污口、水体无异味异色)”的标准,及时清理河湖水面漂浮物、水葫芦等季节性水草和各类垃圾,大力消除河湖环境“脏乱差”现象。各级河湖长要加强巡河巡湖,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置到位。 4.打好河湖“清四乱”攻坚战。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重要河流湖泊、敏感水域为重点,推动违规占用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岸线问题动态清零。采取书面告知、提醒、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河湖长全力抓好责任河湖突出问题整治销号。 5.开展入河湖排口巡检整治。开展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主体“三张清单”,组织乡村两级基层河湖长开展责任河湖水域全覆盖检查,重点排查入河入湖排水口设置、类型、排水等情况,及时发现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三、节约集约,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6.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建设。配合推进饮用优质水工程,配合持续推进长春岭及团结水库供水管道工程和岛北输水管道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7.强化取用水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扩大在线计量安装,规范取水设施改造。加强取水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取水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动态监测评价机制,推进非农取水在线计量全覆盖。 8.扎实推进定海节水行动。落实用水双控目标,确保 2023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 0.7790 亿方以内,全区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2.03%以上。推动建成节水型企业 2 家、节水型居民小区 3 个。积极拓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四、夯实基础,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9.夯实河湖空间管理基础。梳理河湖名录,完善河湖水域空间基础信息,全面复核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推进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岸线规划约束,加快完成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 10.完善水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加强与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完善涉水高频违法行为处罚办案指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11.加大重大问题整改追责力度。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反映的问题、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市级以上媒体曝光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违法违规涉河湖问题整改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责任追究,强化河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执行。 五、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 12.全面推动“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推行《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1 个标杆示范工业园区、1 个标杆镇(街道)建设。对已建成的县(区)、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实施提质增效,巩固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质量。 13.着力增强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7公里,雨水管网 8 公里。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处理设施终端建设改造和标准 化运维,开工新建改造处理设施 12 个,标准化运维评价 120 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100%,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 85%的工作目标。 14.深入开展绿色农业工程。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精准管控,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等技术。完成农作物取土测土 150 个,推广配方肥 0.138 万吨/年,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 1.7 万亩。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3%。 六、综合治理,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15.深化水质提升行动。强化重点断面水质监管,全面推进水质“优Ⅲ灭Ⅴ”,实施“控源、截污、扩容、修复、连通”,2 个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 5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城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6.开展水生态系统治理。完成 1 条(个)以上重点河湖健康评价。实施一批河湖水系综合治理项目,高质量建成美丽河湖 1 条、水美乡镇 1 个,水土流失治理 0.4 平方公里。深化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 2 公里。 七、丰富载体,加强水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17.擦亮海岛水文化底色。持续深化水文化调查的后延工作,开展水利工程和水文化有机融合案例的创建,实施水文化遗产保护 17 处。 18.打造水主题文旅产品体系。持续推进五山水利生态廊道建设,支持以水为主题的文旅融合名镇建设,指导打造一批以秀水为特色的主题民宿。 19.打造水文化便民亲水节点。以县域母亲河(湖)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等建设,打造水文化驿站亲水便民设施及休闲景观节点 2 个,持续提升河湖优质生态资源的吸引力。 八、全域推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20.建立工作推进体系。印发《定海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 202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高位推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建立健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管理、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深厚氛围。 21.编制完善建设规划。按照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工作部署,统筹流域和区域治理协调关系,融合文旅、体育、农业、交通、市政等功能,贯通城市、乡镇、村庄空间布局,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实施目标任务和幸福河湖工程,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 22.落实落细具体任务。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江河安澜达标提质、河湖生态保护提升、亲水宜居设施提升、滨水产业富民、河湖管理改革发紧五大行动,紧密结合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高质量推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九、创新深化,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 23.压紧压实河湖长履职责任。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评价指标,完善河湖长履职综合评价。以签发总河长令、召开总河长会议或联席会议等措施,部署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各级河湖长按规定组织开展巡河巡湖,建立问题主动发现、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创建。深化实施“河湖长+”协作机制,推进联动治水。 24.全面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机制统筹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统一、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强化区域协同,建立跨界河湖协作机制,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水。 25.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水平。加强河湖长特别是基层河湖长的业务培训,提升各级河湖长知责担责意识和履职专业能力。建立涉河湖重要事项报告、重点工程、重大问题向河湖长报告制度。大力推广应用无人机船、遥感、AI 视频等现代化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持续迭代“河长在线”应用,切实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6.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各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治水良好氛围。坚持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推进涉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畅通群众媒体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倒逼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推进公众参与治水的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公众护水组织,全面提升民间河长、护水志愿者参与热情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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