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党建统领法治机关建设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各方面全过程。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多维度多形式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全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7次,党支部学习50余次,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浙里干部之家视频学习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均达100%。

2.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月度工作例会,研究推进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印发了《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明晰业务科站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形成分块负责、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今年确定《定海区农渔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纳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前期多次专题座谈研讨、意见征求,同时借鉴温岭等省内市县经验做法,目前《实施细则》草案基本拟定。

2.推进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为抓手,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今年编制发布了《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其他涉法事务共42项全部纳入必审范围,推动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经审核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备案合同27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9个。

3.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共享。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农渔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为重点,加大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力度,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二是围绕助企惠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政策发布同时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力求内容精准、便于理解;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公开透明、普惠共享,今年通过“舟山市惠企政策汇聚平台”梳理发布政策文件3件。三是围绕公正公信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编制公开农业农村和海洋执法领域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做好个人隐私信息脱敏处理,截至目前作出的78个处罚决定均完成对外公开。

(三)创优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谋划推进远洋渔业“一类事”增殖服务,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紧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依托数字化平台全面整合政务服务,推动远洋渔业“一件事”向“一类事”迭代升级。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窗口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渔小二”系统的推广应用,联合住建部门全面启用“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截至目前通过系统办理渔船各类证书144件、宅基地(原拆原建)申请1100户。

2.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重点抓好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年内累计审查增量政策文件14个,审查覆盖率达100%;在局内部审查的基础上,还引入区公平竞争办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吸收专业团队的意见,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持续推进“监管一件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年局本级双随机事项和联合场景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均达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杜绝执法扰企扰民。

3.盘活资源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深入实施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截至目前盘活闲置农房146套;指导小沙街道庙桥村开展市级闲置农房高质量盘活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游客服务中心、三毛书屋、心忆空间等提升改造项目。试点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落实小沙街道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乡镇建设任务,指导青岙村完成645亩连片土地试点项目建设。

(四)聚焦重点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1.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养。今年组织全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组织海洋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渔政执法人员轮训,选派执法骨干参与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实战实训军事比武,并取得了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择优推选执法案卷参加省市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审,其中3件渔业行政处罚案卷在市司法局评审活动中荣获优秀案卷。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我局4名人员通过考试获取行政执法证件,17名辅助执法人员录入执法主体人员系统。强化执法保障,年内共定制配发执法制服54套。

2.紧盯关键环节严打违法行为。围绕渔业安全生产、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联合海事、海警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渔业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春雷行动”、“渔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涉农涉海涉渔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683次,监督抽样农渔产品3220批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81起,清理海上违规网具及禁用渔具688顶,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7艘,立案查处案件99起(其中移送海警部门1起),罚没款人民币531.843万元。

(四)示范引领筑牢乡村法治根基

1.选树典型带动农村学法用法。紧密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今年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43户的信息录入和标志牌发放工作;结合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专门编印了《渔业安全警示录》1000册,精选典型案例22个,面向全区7个涉渔镇(街道)农渔民群众广泛宣传;利用春耕备耕、伏季休渔期等重要节点,深入农村开展“以案析法、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800余份,举办各类行业培训60场次,参训人数达2300人次。

2.多方联动共建“清廉村居”。扎实推进年度市级清廉村居示范点创建工作,创建市级示范点13个,其中庙桥村获评第二届省级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加快建设省、市级清廉细胞,基本完成庙前村省级清廉细胞、新螺头村市级清廉细胞、五联村市级清廉细胞建设任务;同步做好“清廉村居”系列宣传工作,清廉村居建设微视频入选浙江省清廉村居建设十佳微视频,清廉村居建设“局长说”、“书记说”微视频入选省厅展播,新建村作为两个村级代表之一在今年全省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3.全域统筹深化“千万工程”。全面对接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截至目前9个重大项目累计投资7.61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12.7%。全面开展和美乡村建设,创建和美乡村达标村17个、特色精品村2个、示范乡镇1个,完成未来乡村建设3个。深入推进农渔村环境全域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农渔村环境“三星级”村4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高标准示范村7个,省级星级农村公厕3座。创新实施“暖岙”文化生态旅游共富工程,深度挖掘“十五古”、“十八岙”文化,推动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和美丽资源串珠成链,积极探索“共富田园”产业模式,选定优质果蔬园18家,带动农户950户,增收近百万元。

4.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理农渔民信访事项,妥善解决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维护农渔村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理12345政府服务指挥中心工单30条、信访件5件。坚持“事前评估和调查、及时跟踪、有效化解”原则,妥善处置农业生产事故,年内共调解生产事故2起,为农户挽回损失1000余元,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执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起。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围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和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二是优化提升乡村营商环境。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谋划谋实远洋渔业“一类事”增值服务,以增值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生产效益、赋能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新版行政许可事项库认领、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维护工作,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常抓不懈行政执法监管。以渔业安全生产、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绿剑”“春雷”等执法行动,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群众权益。持续推进“监管一件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杜绝执法扰企扰民。四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结合春耕备耕、伏季休渔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周等重要农时节点,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强化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五是着力增强法治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案例研讨、挂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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