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对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提出的要求,为提高排查工作成效,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拟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此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名称
舟山市定海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四、招标需求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沿海地区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技术要点》(以下简称《技术要点》)开展定海区(行政区划)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具体总体要求、排查范围和对象、工作流程和技术要点等详见《技术要点》。
服务期限:中标机构应按照《技术要点》及省市相关要求节点提交排查成果并通过审查。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
3、最高限价为贰拾玖万伍仟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签署
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位资质、人员安排、设施设备保障、价格等信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技术分80分两部分。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评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对资质、服务能力以及报价组成等进行评分。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九、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
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4年1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一次性书面质疑;采购人将组织答疑。
所需材料于2024年1月18日17:00前(以实际签收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64号,邮编316000。
联系人:邢 川 联系电话:13665810472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