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38087019/2023-72817 | ||
组配分类 | 招考录用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渔政船轮机长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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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政船轮机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 “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2年9月14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的为1977年9月14日后出生。 5、舟山户籍以2023年9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23年9月1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15日(共两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农业农村局511办公室。(定海区晓峰路66号)。 2、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证明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3、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专业技能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书》。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实操)的方式进行。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及以上,则增加专业技能(理论)笔试环节,经理论笔试后取前6名进入专业技能实操考试。专业技能(实操、理论)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上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以专业技能(实操)考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及以上,以理论考试成绩*40%+实操考试成绩*60%=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理论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理论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2、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0580—2556970;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0580-2556970 附件: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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