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海区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如下(名单):
行政村 | 完成时间 |
马岙街道马岙村 | 2023.8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名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64号
联系电话:0580-8176015。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3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