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344923231/2023-71808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立幼儿园设立应急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为我区教育事业建言献策。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区公立幼儿园教育经费均由区财政保障,若设立幼儿人身伤害意外应急资金,需经财政法定预算审批程序。根据“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该项应急资金预算时,必须明确预算金额,且在年终接受该笔资金的执行率质效考核,如未使用或少量使用,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符,在第二年将进行压减甚至取消。同时区财政局将对该笔资金未使用部分进行收回,无法形成长期、稳定的专项应用资金。

基于上述情况,经研究,我局要求幼儿园作为办学主体,为每个幼儿规范购买校园责任险,为有需要的园内轻微人身意外伤害提供先行垫付。针对发生园内人身意外伤害无法鉴定责任或不能及时清算费用,导致无法得到第三方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况,同意幼儿园向教育局申请“保险暂借款”,用于先行补偿或幼儿治疗,此功能同于应急资金。

同时,我局将加强对区内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指导,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加强教学活动区域、幼儿集中区域安全巡查管理,最大程度减少意外事件发生。开展同伴关系、自我保护专题心理主题教育,积极引导幼儿形成健康、积极的人际关系。着重完善校园调解机制,发挥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心理健康教师、家长委员会、法律顾问等力量,基于走访调查、监控调阅,视情采用平等协商、法律程序等途径,加快推进相关责任认定、赔偿处理和矛盾化解,人性化处理好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事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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