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002638067G/2023-71778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24 号建议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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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桃岙门 35kv 高压进线塔进行维保的建议》收悉,您提的建议非常好,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将建议中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电力设施承担着生产、输送、分配电力等重要任务,是电力企业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构筑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状况,不仅关系到供用电秩序,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在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塔基基本情况。 该塔基建于 2005 年,由港册 3112 线供电,供电公司与用户(南洋之星船业有限公司)分界点在港册 3112 线与港册南 3112 线 T 接点。经定海区发改局和舟山供电公司输电运检中心现场检查,代表您提出的岑港桃岙门村 35KV 高压进线铁塔属于南洋之星船业有限公司的专线,也是该公司唯一的供电线路,该铁塔的产权也是属于南洋之星有限公司。 二、关于塔基维保事宜。 根据《浙江省电力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电力设施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检测、维护,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电力部门同南洋之星船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涉及到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责任认定,明确约定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该锈损的架空线路铁塔属于南洋之星船业有限公司的产权,不归属国网资产,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产权单位南洋之星船业有限公司可及时委托资质单位或电力部门进行维护保养。我们已督促该企业对塔基的维护工作,确保塔基、及周边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会同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施的维保工作,加强协调和服务,确保电力安全运行,及企业用电保障,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任志锋,联系电话:2030639)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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