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087382143X/2023-71755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生成日期 2023-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议案的复函

周亚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点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合理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为缓解过期药品若被随意丢弃造成污染环境或被非法收购造成药品安全隐患等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点设置和回收处置、宣传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全区(不包括金塘、新城,下同)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民生药事服务站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30个,涵盖全区10个镇(街道)方便居民投放。每个回收点(箱)均统一制度、统一标识,落实专人管理。

(二)加大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宣传力度。每年的学雷锋日、“3·15”消费维权日、七一党员进社区和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种时节我局都会派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组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换购回收等活动,激励群众投放积极性。2022年,我局共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活动6次,投入宣传资金约2万元,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全年回收过期药品1000余盒(瓶、支),药品金额达1万余元。

(三)统一销毁回收的过期药品。过期药品危害大,其随意丢弃不仅污染环境,有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作为过敏原,还会对人体会健康造成损害,而且在一些农村海岛地区,容易被不法分子非法收购,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我局每年组织一次集中销毁,统一收取各点回收的过期药品,委托区环卫处采取安全手段予以销毁,销毁同时邀请医药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监督,尽可能防止环境污染及其它危害。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这些年在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表现在:

(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存在法律空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而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却没有说明,对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也没有规定,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缺乏明确的鼓励或监督规定。目前除少数发达城市对过期药品回收建立补助机制外,其他地区还是依靠社会倡导和群众自愿,我区也不例外,无论是群众还是回收点工作人员均没有补助。因此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回收比例也不高。

(二)设立的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力度不足。目前全区共有药品零售企业91家(包含连锁门店),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的药品零售企业30家,没有做到全覆盖。导致相对偏远地区的市民无法及时将家庭过期药品投放到定点回收箱中。

(三)群众对过期药品回收参与度不高。虽然每年我局都会在各个平台,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但整体效果并不是很强,特别是推出的现场换购、送药等优惠活动,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而且局限在城区或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由于人民群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不了解、过期药品对环境造成污染等意识不强以及害怕增加个人麻烦等原因,宁愿自行把过期药品当一般垃圾处理也不愿专门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集中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集中回收处理积极性不高。

三、下步打算

(一)积极建议上级,完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积极建议上级部门通过国家立法或者修订相关部门规章等形式进行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过期药品回收、处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和药品生产流通等单位主体责任,同时落实一定的经费保障。

(二)积极争取财政,建立部门长效联动机制。积极汇报地方政府,力争获得财政支持,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协同,严厉打击药品非法回收行为;敦促卫健部门加强医生管理,优化医生开方习惯,杜绝“开大方,滥用药”现象。鼓励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时,协助开展家庭备用药品清理。加强药师合理用药指导监督,鼓励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拆零服务,减少顾客超量买药。

(三)进一步扩大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范围,科学设置定点回收点。在药品零售企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管理水准、交通地理位置等因素,在征得政府、卫健部门等单位同意下,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纳入回收点。

(四)进一步加大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宣传教育和推广力度。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过期药品的危害,提升群众对过期药品回收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程序以及后续处理措施宣传,消除群众对回收后药品处置的顾虑。探索构建便民、快捷的智慧过期药品回收平台,进一步加强、规范、促进我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以上答复,若有不当还请谅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关心药品安全,为我们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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