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76480347X/2023-71734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社会救援力量是我区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政府救援力量的有效补充,需要加强引导、强化服务,积极支持和规范队伍建设发展,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自机构改革后,我局牵头协调各方社会力量先后组建了2支队伍,定海区蓝天救援服务中心和定海区弘源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蓝天有正式队员46名,弘源20名,两支队伍在历年的防汛防台和其他社会活动中都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我局非常重视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努力通过各方面积极培育扶持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

一、加强政策扶持。为切实提升我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整体水平,先后发文《舟山市定海区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山市定海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社会力量培育规范、队伍管理规范、奖惩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加快健全我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预防准备、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保障服务。经费不足是制约民间救援组织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受限于定海财政状况,目前每年财政给予10万的扶持经费,其中5万用于两支队伍的保险,包括自身和救援过程中的第三方意外和财产保护,另5万用于补助两支队伍演练和装备购置经费,同时防台防汛、森林消防等相关救援装备经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后,部分转借给民间救援队使用,以补充民间救援装备力量。民政部门依托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为专业救援组织提供共享活动空间,加大指导力度,加大法人等相关人员培训,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三、加强配合引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引导到政府防灾减灾和救援活动中,依托社会救援力量优势,我局先后和社会救援力量签订了“物资仓库装备维护协议”、“大型装备支持协议”,以及“基层救援力量培训服务协议”。 在部分领域政府应急体系和民间救援组织形成了共同治理、分工合作的局面,目前我区蓝天服务中心和公安的山地搜索、消防野外抓蛇等领域日常都有密切的合作。同时加强沟通,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要求社会应急力量全程服从政府整体布防和调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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