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7759839Y/2023-71715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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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光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国家对建筑光污染方面没有健全的相关法律文件,因此对于建筑物的光污染这一都市新污染源只能以预防为主,尽量让玻璃幕墙、反射涂料墙面等建筑远离交通路口、繁华地段和住宅区;并合理利用特殊材质的玻璃如低辐射玻璃等,减少光污染。在方案评审阶段,建议尽量不使用玻璃幕墙等易引起光污染的材质作为外立面。 二、对于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防治工作,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对要求开展夜景灯光轮廓线设计,以及含户外亮化广告的建设项目,联合参与审查;引导建设单位合理布设公共光源,避免使用强反光材料,慎重使用电子显示屏,使得“亮化工程”既能点缀城市夜景彰显城市活力,又要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相关要求。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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