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3453647XD/2023-71708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3-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议案的复函

丁苏杰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开放式小区老旧物业空缺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每个镇街范围内的开放式小区纳入由政府牵头进行托底管理,对开放式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的建议。

目前,我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已对部分小区的老年活动设施及服务设施进行了相关改造和提升,设置了部分公共晾晒区域,对楼道出入口进行了坡化处理改造;楼梯、扶手、踏步等进行了修缮、更新。下步将在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时,继续考虑对有条件的小区的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老旧小区的道路、停车位、景观环境、标识体系等进行统筹规划和整体优化,充分考虑残疾人通道、无障碍设施的改造设置。

二、关于镇街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为开放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建议。

在专业物业全覆盖工作推进过程中,由街道、社区加强宣传,为开放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引进专业物业后,我局将持续督促物业服务规范管理。之后,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对开放式小区转为物业小区的管理力度,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根据开放式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异化物业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区正在推进专业物业全覆盖工作,计划通过三种方式将改造后的开放式老旧小区考虑统一由物业进驻管理。一是现有专业物业管理的小区。已符合条件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牵头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物业服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对于部分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或者即将到期的,社区要督促业委会(业主大会)及时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实施准物业管理及居民自治管理的小区。在近两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布局,改造利用已有的小区空间,形成封闭式小区后,符合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各街道(镇)要指导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由社区指导、业委会牵头招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因地制宜落实物业管理全盖相关工作举措,从而形成专业物业管理小区。三是社区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对于改造后仍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开放式小区,各街道、社区要合理规划,依托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划分区块,由街道或社区以“大物业”的形式引进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划分的区块进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物业经理统筹安排区块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保安值班人员对区块内公共场所进行定期巡查,以静态监控和动态巡逻结合的方式开展区块内的安保工作,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保洁人员服从物业经理的统一调配,做好区块内的道路及其他场所定期保洁工作;工程人员对区块内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巡检维保,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

       四、关于针对开放式小区没有维修基金,政府要采取适当方式建立开放式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议。

按照《舟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业主分户账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的30%时,应当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物业管理且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大会制定续筹方案;未实施物业管理或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同相关业主制定续筹方案。续筹方案须经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续筹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目前,我区许多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已基本不足30%,部分小区甚至已归零。区房管中心已于2022年6月向全区各镇(街道)发送了续交函及维修资金少于30%的小区名单,下步需由业主大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同相关业主制定续筹方案并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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