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38087019/2023-71662 | ||
组配分类 | 招考录用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3年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和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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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和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14:30—17:00。 面谈时间:2023年8月5日 面试时间:2023年8月6日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到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栋2楼(地址: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242号)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他相关材料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谈 合格报名人数达到1:6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进入第二天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 四、其他 舟山夏季台风较多,我们也会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早做好各种预防工作和应对准备。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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