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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成效初现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办

自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场监管窗口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执行登记规范,已登记新设6121件,变更4296件,注销4235件。

一、登记便利再升级,企业增量展新颜。根据《条例》明确原“受理+核准”流程合并为登记确认流程,取消受理环节,以当场登记为原则,推行形式审查;取消6项证明材料,进一步压缩申请书、审核表、通知文书等材料。继续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延伸企业开办“就近可办”惠企政策触角,在白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马岙、盐仓等地,确保企业开办定海全域可办。自《条例》实施起一周年,定海区新设企业1114家,比上年同期增长11.74%,增速明显提升。

二、退出机制多样化,自治权利创新举。大幅度完善简易注销退出机制,将使用范围扩大至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注销从单一选择变成多路径选择,在时间上压缩近60%。自《条例》实施以来,共办结注销4235家,其中简易注销2318家,经营主体简易注销率达54.73%,其中企业简易注销率达68.63%。积极落实歇业制度,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可以便捷高效地安排自身经营计划需求,在发展困难时期按下暂停键,待最佳时机整装再出发。一年来,共办理歇业59家。

三、因地制宜出实招,营商服务更高效。出台《定海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试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住所要求,合力释放各类场地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围绕《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在市场主体登记各环节的应用,如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负面清单目录内房屋产权人死亡两处涉及的继承问题,由法定继承人一致承诺代替公证、变更产权证等手续,有效解决了办事群众众多个部门“来回跑”“取证难”等办证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高登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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