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7793P/2023-71304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环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本街道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牵头,先后征求了街道各办(中心)的意见与建议后,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四、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包括二方面内容,主要框架和内容如下: 一是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是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环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80-2025068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