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776480347X/2023-71339
文  号: 定安办〔2023〕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7-04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应急)宣传“五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安全(应急)宣传“五进”活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等重点工作,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广泛宣传安全基础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典型执法案例等经验做法,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动全社会共同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高各类主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优化安全生产整体社会环境,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安全(应急)宣传进企业。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安全检查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通过发动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各类安全应急演练、企业安全班组建设等活动,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同时发布一批安全生产领域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教训,持续曝光“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案例,制作各领域事故警示片等,发挥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企业建设安全文化,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类企业主体。)

(二)安全(应急)宣传进机关。重点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应急逃生知识等内容,结合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张贴一份安全标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安全宣讲、梳理一次应急预案、开展一场应急演练,确保机关单位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到位。特别是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单位,要充分考虑特殊人群应急疏散需求,落实专岗专人管理,针对性开展安全宣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学)会、科研机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体育馆、广播电台、文物保护等单位。)

(三)安全(应急)宣传进学校。重点向学生及教职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防溺水等知识,将台风、地震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纳入校园安全重点工作,通过组织安全知识课堂、逃生自救演练等方式,提高学生及教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成人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

(四)安全(应急)宣传进社区。重点宣传出租房、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临时搭建物等重点领域安全知识,通过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利用科普“站、栏、园”和电子屏,播放安全生产公益片、案例警示片等,同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东海渔嫂等针对性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全区各镇(街道);责任单位:全区各社区(村)。)

(五)安全(应急)宣传进家庭。重点宣传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通过引导居民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及时清理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障碍物,鼓励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时更换老旧灶具和气瓶,定期组织高楼火灾、防汛防台、地震等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储备家用灭火器等应急用品等措施,提升家庭单元的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全区各社区(村);责任单位:全区所有家庭。)

三、2023年专题活动安排

2023年,根据省、市、区工作总体部署,策划实施7个专题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应急)宣传“五进”工作。

(一)安全(应急)宣传“五进”全平台媒体宣传活动

强化与中国应急管理报、浙江日报、舟山日报、定海电视台、定海山等国家和省市区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合作力度,用好平台、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开设“大排查大整治”等安全生产专栏,用好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持续宣传当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及时通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和全社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6月底。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

(二)全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新闻发布会

根据《全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动员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消防领域、渔业领域、教育领域等重点,推动各类主体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自查、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安全生产强大合力。

活动时间:5月。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作总体方案介绍,区消防救援大队作消防领域自查自纠工作介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分别准备新闻媒体问答内容)

(三)“安全,要做好关键小事!”系列安全知识科普

建立“安全,要做好关键小事!”专栏,全面宣传各领域安全“应知应会”科普知识,以短视频等形式,通过简单易懂、操作简便的安全知识科普,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在新闻媒体、商业街区、公交车站、小区门岗等重点部位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6月底。

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拟定计划、统一制作片头片尾,各专委办分别提供至少1期宣传内容。

(四)应急救援(自救互救)知识科普

通过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技能竞赛、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技能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素质水平。同时,面向市民群众,组织开办“救在身边·救援先锋”等专项行动,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知识技能。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底。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红十字会牵头。

(五)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5.12”“10.13”等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公众防台风宣传手册、防灾减灾科普手册等,开展地震、火灾等现场逃生应急演练,有效引导居民从自身做起,掌握避灾技能。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底。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

(六)安全(应急)法规标准科普活动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针对性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清单》等安全检查清单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等管理举措宣传,开展安全领域“以案普法”工作,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6月底。

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拟定计划,各专委办分别提供1期宣传内容。

(七)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专项活动

积极利用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模块,鼓励群众随时随地举报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新风尚。鼓励企业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底。

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应急)宣传“五进”工作,充分认识到科普宣传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根本保障,重点围绕符合定海特点的,特别是渔业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油气安全等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提升宣传质效。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题、创新举措,主动对接主流媒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力,形成强有力的传播效应。打好“组合拳”,共同推动安全意识深入市民群众心中,起到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水平的效果。

(三)深化经验总结。全区安全(应急)宣传“五进”活动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的重要保障,相关做法成效将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请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并确定1名联络员,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周宣传工作动态(附件1)报送至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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