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定海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转园插班预登记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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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7 11:25:57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 |||||||||||||||||||||||||||||||||||||||||||||||
为有序做好定海区直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转园插班工作,现定于2023年6月15日起进行转园插班对象预登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园插班预登记对象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2023年6月30日前户籍和监护人房产(以房产证为准)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的,要求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公办幼儿园入读中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2023年6月30日前户籍和监护人房产(以房产证为准)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的,要求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公办幼儿园入读大班。 二、预登记条件 1.幼儿于2023年6月30日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且其监护人房产(以房产证为准)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或者满足户籍、房产条件之一者,即于2023年6月30日前户籍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或于2023年6月30日前房产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 2.未曾入读定海城区三街道幼儿园,且其父母在我区企业务工、服务区内居住的无户无房随迁子女,预登记条件放宽至以下两类: 一是本市户籍进城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其父母双方居住在定海城区三街道或盐仓街道1年及以上的(以社区盖章认定的租房合同为准);父母至少一方在定海区域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定海区域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1年及以上的;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本地社会保险。 二是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在具备以上三项条件以外,其父母一方还需持有定海区签注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预登记方式 本次预登记原则上统一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可登录“定海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插班入学预报名登记”进行网上登记。登录方式为以下两种(2023年6月15日00:01正式开通后方可登录,目前系统还在测试中,填写资料均无效)。 1.电脑端登记。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栏查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www.zjzwfw.gov.cn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舟山市定海区”,搜索“幼儿园”,找到“定海区丨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招生信息页面中的“定海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插班入学预报名登记”,具体步骤可以查看《定海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插班预报名网上登记指南》(见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访问。 2.手机端登记。打开“浙里办APP”,登录个人用户后,流程同上。如果没有浙里办账号,请点击页面【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创建账号及实名认证等。 进城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因特殊原因未能进行网上登记的,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到定海区教育局2107室(定海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厦21楼)进行现场登记。 四、预登记时间 1.网上登记时间:从2023年6月15日00:01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23:59截止,系统自动关闭。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6:45)。 五、相关说明 1.本次插班预登记由幼儿监护人负责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每个对象只需申报一次,登记规定时间内允许修改信息。 2.转园插班预登记对象录取将根据服务区幼儿园中、大班学位空余情况,按照条件分类分批的办法录取。当转园插班预登记人数超过服务区幼儿园空余学位数时,按“有户有父母房”“有户有祖辈房”“有户无房”“无户有父母房”“无户有祖辈房”“无户无房”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当选择“某一类别”的转园插班预登记人数超过服务区幼儿园空余学位数,按转园插班对象在服务区内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转园插班对象在服务区内无户籍的,或取得户籍时间相同的,以其父母或其祖辈的住房产权证取得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城区某一公办园不能录取的转园插班对象,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幼儿,视学额许可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城区其他公办园就读。 3.转园插班录取名单预计于8月底公布,具体以幼儿园通知为准,请家长及时关注。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260393 4.直属公办幼儿园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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