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2023年秋季定海城区三街道和盐仓街道幼儿入园预登记”情况,定海区14所直属公办幼儿园根据自身的办学规模明确了相应的招生服务区域,制定了招生办法。为方便广大市民了解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和招生办法,现将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和招生办法(详见附件)汇总公告。请各位家长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办法要求及时报到注册。
定海直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
幼儿园名称 | 招生服务区域 |
定海区城北幼儿园 | 文昌社区、东湾社区、城北社区、文慧社区 (原北园社区大桥北),海天大道(昌洲大道)以北的合源社区、义桥村部分区域。 |
舟山市机关幼儿园 | 北园社区(原北园社区大桥南),海天大道(昌洲大道)以南的合源社区、义桥村部分区域。 |
舟山市香园幼儿园 | 香园社区、留方社区、开源社区、紫竹社区,临近紫竹社区的胜利村部分区域(紫竹坑路23—90号、檀树庙路45—49号、庙后头陈家20-132号,蟠龙公寓3幢5—10号,蟠洋山路94号—112号),临近开源社区的胜利村部分区域(土城墩3—131号)。 |
舟山市檀北托幼中心 | 檀树社区,檀树社区以北的胜利村部分区域(合源路6—72号,黄家碶路11—58号,紫竹林路68号、78号、80号、82号),昌国街道办事处以西胜利村部分区域。 |
舟山幼儿园 | 东管庙社区、昌东社区、西安社区、翁山社区、南珍社区、东园社区,临近昌东社区的洞桥村部分区域(刘家塘、新桥头),临近昌东社区的胜利村部分区域(青云桥1—52号),临近东园社区的小碶村部分区域(盛家塘、油车跟路、德行路)。 |
舟山市东海幼儿园 | 檀香社区,临近檀香社区的洞桥村部分区域(邬家塘拆迁区块、洞桥头、原东门汽车站拆迁区块、五份头拆迁区块)。 |
定海区檀枫幼儿园 | 檀东社区、颐景园社区、畚金社区,临近畚金社区的小碶村部分区域(赵家墩、西溪岭路10—45号、畚金路17—127号)。 |
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 | 鸿毛湾社区、大洋岙村,大洋岙附近的小碶村部分区域(新桥路202—216号)。 |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 | 桔北社区、桔南社区、港北社区,临近桔北、桔南、港北的小碶村部分区域(颜家蛟路、蓬莱路、吴家塘、东河中路、林家塘、新河南路、陈家塘、增产路、丁香路、小碶南路、小碶北路、碶头路等)。 |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 | 东山社区。 |
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 | 海滨社区、蓬莱社区、港南社区、卫海社区、利民社区、盘峙村、大猫村、五联村,临近蓬莱社区的小碶村王家塘区域。 |
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 | 西园社区、海山社区、虎山社区、金寿社区、竹山社区、西山社区、西管庙社区、茅岭村、晓峰社区。 |
定海区沁兰幼儿园 | 小洋岙社区(村)、阳光园社区,临近阳光园社区的洞桥村部分区域(贺家塘、六份头、外山头、陆家湾)。 |
定海区城西幼儿园 | 盐仓街道,包括叉河村、虹桥村、兴舟村、昌洲村、新螺头村、塔山社区、惠舟社区、翁沁社区 。 |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1.定海区城北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2.舟山市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3.舟山市香园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4.舟山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5.舟山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6.舟山市东海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7.定海区檀枫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8.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9.定海区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10.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11.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12.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13.定海区沁兰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14.定海区城西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定海区城北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城北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9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定海区文昌社区、东湾社区、城北社区、文慧社区(原北园社区大桥北),海天大道(昌洲大道)以北的合源社区、义桥村部分区域。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四、报到注册
1.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城北幼儿园(定海气象台路55号)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607155章老师 2607015孔老师
定海区城北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舟山市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舟山市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9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北园社区(原北园社区大桥南),海天大道(昌洲大道)以南的合源社区、义桥村部分区域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定海区文昌社区、东湾社区、城北社区、文慧社区(原北园社区大桥北),海天大道(昌洲大道)以北的合源社区、义桥村部分区域,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居民子女。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户无房,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批、第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舟山市机关幼儿园(定海文化路15号)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0580—2024159 吴老师
舟山市机关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舟山市香园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舟山市香园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6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香园小区的业主子女。按照小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除上述区域外的香园社区,留方社区、开源社区、紫竹社区,临近紫竹社区的胜利村部分区域(紫竹坑路23—90号、檀树庙路45—49号、庙后头陈家20-132号,蟠龙公寓3幢5—10号,蟠洋山路94号—112号),临近开源社区的胜利村部分区域(土城墩3—131号)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舟山市香园幼儿园(定海香园新村57号)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0580—2609709 沈老师
舟山市香园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舟山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舟山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3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檀树北区的小区业主子女。按照小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除上述区域外的檀树社区,檀树社区以北的胜利村部分区域(合源路6—72号,黄家碶路11—58号,紫竹林路68号、78号、80号、82号),昌国街道办事处以西胜利村部分区域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舟山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定海檀树新村16幢)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0580-2587248 桑老师
舟山市檀树北区托幼中心
2023年6月2日
舟山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舟山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9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东管庙社区、昌东社区、西安社区、翁山社区、南珍社区、东园社区,临近昌东社区的洞桥村部分区域(刘家塘、新桥头),临近昌东社区的胜利村部分区域(青云桥1—52号),临近东园社区的小碶村部分区域(盛家塘、油车跟路、德行路)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二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二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舟山幼儿园(定海环城东路38号)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049791(王老师) 2037661(徐老师)
舟山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舟山市东海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舟山市东海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3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檀香(含香荷园)小区的业主子女。按照小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除上述区域外的檀香社区,临近檀香社区的洞桥村部分区域(邬家塘拆迁区块、洞桥头、原东门汽车站拆迁区块、五份头拆迁区块)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舟山市东海幼儿园(定海檀香新村23幢)一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627568 周老师
舟山市东海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檀枫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檀枫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3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檀枫新苑小区的业主子女。按照小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除上述区域外的檀东社区,颐景园社区、畚金社区,临近畚金社区的小碶村部分区域(赵家墩、西溪岭路10—45号、畚金路17—127号)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檀枫幼儿园(檀枫新苑小区内)一楼多功能厅。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3)幼儿一寸彩照1张。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0580-8172575 张老师
定海区檀枫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3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碧水蓝天小区的业主子女。按照小区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除上述区域外的鸿毛湾社区,大洋岙村、大洋岙村附近的小碶村部分区域(新桥路202—216号)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定海区碧水蓝天小区南门旁)内的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0580-8233858 徐老师
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6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桔北社区、桔南社区、港北社区,临近桔北、桔南、港北的小碶村部分区域(颜家蛟路、蓬莱路、吴家塘、东河中路、林家塘、新河南路、陈家塘、增产路、丁香路、小碶南路、小碶北路、碶头路等)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二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二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定海桔园北区39号)二楼多功能厅。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263179 钱老师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28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恒大名筑城小区的业主子女。按照小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第二批:除上述区域外的东山社区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三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二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三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定海名筑城小区东门旁)一楼大厅内。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的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261632 陆老师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
2023年6月2日
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6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海滨社区、蓬莱社区、港南社区、卫海社区、利民社区、盘峙村、大猫村、五联村,临近蓬莱社区的小碶村王家塘区域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二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二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定海和平北路34号)户外场地。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户籍所在地址、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幼儿园无机动车位,建议绿色出行。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820136 2600622 陶老师
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12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定海区西园社区、海山社区、虎山社区、金寿社区、竹山社区、西山社区、西管庙社区、茅岭村、晓峰社区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四、报到注册
1.时间:2023年6月19—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西园新村101幢)一楼大厅。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8125068 张老师
定海区城关第二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沁兰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沁兰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9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小洋岙社区(村)、阳光园社区,临近阳光园社区的洞桥村部分区域(贺家塘、六份头、外山头、陆家湾)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定海城区,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定海城区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二批:无房无户,以上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批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二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沁兰幼儿园(定海区城东街道阳光路96号)门卫处。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2620269 贺老师
定海区沁兰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
定海区城西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规范、公平、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招生人数
定海区城西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120名。
二、服务区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2023年4月15日至5月5日)参加预登记。
三、服务区招生的区域和类别
我园根据预登记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分批分类招生:
第一批:定海区盐仓街道的居民子女。按照服务区有幼儿户籍和父母辈房产;有幼儿户籍和祖辈房产(父母在盐仓街道无房);有幼儿户籍;幼儿户籍不在盐仓街道,有幼儿父母辈、祖辈(父母在盐仓街道无房)房产的先后顺序分类招生。
户口、房产以户口簿、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获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4月30日以后获证的视学额许可安排。
第二批:无房无户,盐仓街道区域内符合居住、就业、参保等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到注册
1.时间:第一批为2023年6月19—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第二批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定海区城西幼儿园(定海区新海龙路27号)一楼大厅。
3.所需材料:(1)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监护人及幼儿这几张均要复印);属于拆迁户的,需要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或土地证;属祖辈房产的,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定海城区无房产证明。(2)婴幼儿保健册原件。
4.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登记只允许一名家长带齐所需资料进入幼儿园(现场不带幼儿),报到注册结束请即刻离开,不逗留和参观园所,不触碰公共设施。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指导价收取,具体以相关审批文件为准。幼儿园实行一餐两点,不供应早餐、晚餐。
联系电话:8806315 8806313 李老师 刘老师
定海区城西幼儿园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