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昌国街道党工委书记冯健、办事处原主任王燕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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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第三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舟山市定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0日至年10月27日,对冯健同志自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昌国街道”)党工委书记、王燕芳同志自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昌国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水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意见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昌国街道位于定海城区北部,辖区东至长岗山森林公园与城东街道、白泉镇相接壤,南缘解放路与环南街道为邻,西至茅岭墩与盐仓街道相接,北至叉河岭与盐仓街道相连。昌国街道有2只小(2)型水库,4只小(3)型山塘,5只小(2)型山塘,境内主要河流溪坑13条。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2个,即红卫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由市水务集团管理)。

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昌国街道收到水资源相关补助2648.49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共计735.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0万元、省级补助1.20万元、市级补助212.35万元、区级补助322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732.5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91.50万元、省级补助972.37万元、市级补助415.59万元、区级补助53.11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等;治水治污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80.3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61万元、市级补助156.07万元,区级补助17.6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治理、污水治理设施维护等。

审计结果表明,冯健同志和王燕芳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采取举措并取得较多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完工验收工作滞后。

审计组对昌国街道实施的水利项目进行抽查,发现红卫水库大坝西侧边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及定海中心片区排涝提升工程草子坑尾水渠标段均在2020年12月末之前完工,至审计日,昌国街道仍未组织完工验收,也未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二)街道本级招投标制度修订不及时。

在对昌国街道开展的水资源自然资产相关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审计中发现,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与2021年7月分别出台了《关于执行非必招项目进平台交易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对镇(街道)相关工程招投标的规模、标准等作出了新的调整,但昌国街道未跟进新要求及时作出调整,至审计日仍沿用街道本级于2017年12月出台的《昌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街道本级制度出台与区级制度存在脱节滞后现象。

(三)劣Ⅴ类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后续管理不到位。

昌国街道在2017年完成劣Ⅴ类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后,运维工作主要以日常保洁为主,未开展相关水质日常定期监测等工作。

审计组实地抽查劣Ⅴ类小微水体整治工程中主要发现:1.东岙溪坑中有附近居民洗衣物,对下游的饮用水源城北水库会有污染;2.周家门口山塘有人清洗衣服以及该山塘就近处有废纸箱等集中堆放,对水质都存在一定影响。

三、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反映的问题,昌国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对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即时即改的原则,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1、针对昌国街道项目完工情况,昌国街道已于2022年11月3日完成红卫水库西侧边坡地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结算审核;定海中心片区排涝提升工程草子坑尾水渠标段已完成结算资料报送。

2、针对街道本级招投标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昌国街道制定出台《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办法》(昌办〔2022〕57号)。

3、针对劣V类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昌国街道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对相关区域组织村干部联合城关中队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并在弃坑周边设置“清河净水、禁止洗涤”警示牌;对山塘附近废纸箱堆放现象,对周边居民进行劝导及安全隐患知识科普宣传;街道将参照舟山市定海区出台的《2022年度定海区“五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深化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小微水体的长效管理。关于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情况,鉴于城北小微水体水资源都是汇入城北水库,昌国街道将利用环保局对水库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的条件,定期关注上游水质动态。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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