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3-69298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15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15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定海区“15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着力构建我区“157”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教育、科技和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深化科技强区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力。围绕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区”的目标,全力实施“15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1”即“海洋科技创新区”目标,“5”即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定海海洋科学城、远洋渔业农业科技园、金塘塑机螺杆科创园、新材料产业园等五大平台,“7”即新材料、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机械装备、海洋食品、现代农渔业等七大产业,完善“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生态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卓有成效,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海洋科技创新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R&D 占 GDP比重)达到3.0%,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0%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100人年,五年内累计技术交易额达50亿,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

——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突破。积极融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提升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能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高端创新载体3家以上,新培育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以上,实现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总数达到35家以上。

——重大创新成果取得进展。围绕新材料、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生物、高端机械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产业关键技术瓶颈突破,在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等领域成为全市领跑者,力争突破1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

——开放创新生态逐步优化。推进海洋特色人才高地建设,新引育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100人,新引进落户“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80个,引育外国专家50人以上,海外工程师10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海洋创新平台提升行动

1.打造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围绕船舶海工装备、高端机械装备、海洋食品、现代农渔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和新材料、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长宏国际、 7412工厂等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能级,新培育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以上,累计建成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0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等35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2.打造海洋特色产业研发平台。以定海海洋科学城为核心,推进全区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集聚。积极谋划商用海底数据中心建设,围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培育,推进建设海洋电子信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在海洋通讯、电子海图等细分领域单点突破、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领军科研团队。加大对研发机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浙江工业大学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舟山分院、舟山市海大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

(二)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

3.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围绕船舶海工装备、高端机械装备、海洋食品、现代农渔业等领域,聚焦新材料、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等一批未来产业,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一批引领性的创新成果。到2027年,组织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20项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5项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4.创新科技攻关机制。建立市场导向的科研项目立项机制,深化揭榜挂帅等科技项目攻关模式,提高科技项目扶持力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每年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10个。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三)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行动

5.实施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向科技领军企业转型,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到2027年,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超600家,大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6.重塑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全力落实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实现技术交易总额超50亿元。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积极运用首台(套)政策引导企业开展工程化攻关,加强首台(套)产品遴选。建立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发布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7.持续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到2027年,新建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个)以上,累计达到9家(个)以上,力争省级“未来工厂”实现零突破。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提升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新材料等制造业集群能级,重点推动造船业转型升级,提升船舶研发制造水平,补齐修船业短板,特别是船舶动力、船舶电子等方面弱项,新建制造业小微企业园3家以上,累计建成制造业小微企业园7个。力争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0%以上。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构建链群协同机制,持续发挥船舶、水产等2个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作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四)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育行动

8.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实施海洋产业领军人才引育工程,面向海内外招引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择优打造一批领军团队;实施海洋领军人才高峰计划,重点抓实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引育。开展人才企业提能行动,持续进行梯次化培育机制,加大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海外深度引才。 2027年,新引育外国专家50人以上,海外工程师10人以上;新引育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100人;新引进落户“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80个,累计培育年营业收入超千万的人才企业4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9.培育青年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谋划实施“实验工程师”队伍建设行动,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大力实施大学生聚定计划,深化校地人才合作,鼓励大学生留定。到 2027年,力争全区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7%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 37%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名。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10.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配合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建立青年科技人才培育机制,在科研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五)实施区域创新能级跨越行动

11.提升全域科技创新能级。推进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贯穿重点园区和重要科创资源,完善梯次联动的区域创新与产业布局。围绕“一核引领,多园辐射,多产业发展”的创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建设,加速形成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机械装备、粮油精深加工、新材料等核心产业集群。积极纳入舟山高新园区建设布局,联合争创国家高新区。积极推进以石化和新材料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尽快形成产值超百亿的产业集群。持续提升海洋食品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到2027年,以新材料、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机械装备、海洋食品、海洋生物等产业为特色的产业创新体系基本成型,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在全省高新区中排名保持在中游水平,各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0%以上。 (责任单位: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定海工业园区、干览镇、金塘镇)

12.做大区域科技双创平台。积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加快定海海洋科学城二期、定海工业园区科创培育中心、金塘塑机螺杆科创园等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开展众创空间提质行动,推进定海海洋文创园、舟山远洋渔业服务众创空间等功能提升。加强上海、宁波两家人才飞地建设,谋划建设新的人才飞地。到2027年,新增创新创业承载面积5万平方米,累计培育众创空间5个。(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13.科技赋能海岛共富发展。积极开展远洋渔业捕捞技术提升,鼓励远洋渔船及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开展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做深鱿鱼、金枪鱼1条产值超10亿元的全产业链,打造现代远洋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派遣科技特派员5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六)实施科技创新生态深化行动

14.扩大科技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设立研发中心、区域总部等,加快布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等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提升我区国际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实施科技合作攻关项目,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到2027年,引进大院名校共建高端创新载体3家以上,实施重大校地合作项目5项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挖掘符合专利快速预审产业企业体系,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到2027年,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1个,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20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各有关镇(街)、产业平台)

16.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弘扬包容竞争、宽容失败、崇尚科学、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普及。落实完善科技激励政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区科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构筑“大科技”工作格局,实现部门、镇(街)上下贯通、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加强人才、科技等政策协同,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加大对企业科技项目研发、研发费用投入等支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三)强化金融支持。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探索发展“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增量扩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对经认证企业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直接给予便利化外债额度。引导保险公司丰富产品开发,推动知识产权专利保险、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等产品的开发和落地。

(四)强化要素保障。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在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且软投入不低于5%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根据省“315”创新体系建设相关要求采用奖励和预支相结合的方式给予用地保障。

(五)强化考核评价。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清单化落实,以关键量化指标压实责任,层层分解至部门、镇(街)及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动态监测、跟踪督查,确保各项目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现。完善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提高科技创新在部门、镇(街)年度考核指标中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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