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定海区教育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区教育局 > 公告公示
定海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托班招生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的条件下,拟于2023年秋季在定海城区的舟山幼儿园、舟山市香园幼儿园、定海区沁兰幼儿园、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开设托班预招收2-3岁婴幼儿。2024年幼儿园托班招生根据3-6周岁幼儿入园情况及资源情况再作安排,具体以当年招生方案为准。

为规范、有序做好托班招生工作,制定了《定海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托班招生方案》,现公布如下。


定海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托班招生方案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定海城区(包括环南街道、昌国街道、城东街道,下同)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托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舟山幼儿园、舟山市香园幼儿园、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定海区沁兰幼儿园开设托班各1个,招收托班幼儿共计80名。

二、现场预登记

(一)预登记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年龄、户房等条件,要求2023年秋季在定海城区入托班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预登记申报。每个对象只需申报一次,重复申报且信息不一致的,可能会影响录取。

1.年龄条件: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户籍和居住条件:幼儿于2023年5月30日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在定海城区,且其监护人(含祖辈,指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下同)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在定海城区。或者满足户籍、房产条件之一者,即于2023年5月30日前幼儿户籍在定海城区,或于2023年5月30日前其监护人房产在定海城区。

(二)预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6日至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参加预登记的,可能会影响今年秋季入托安排。

2.地点:为方便定海城区居民就近办理预登记手续,本次预登记设立以下四个登记点,请有入托意向的居民任选一个地点登记。登记点并不一定是入托录取幼儿园,详见以下“录取办法”。

定海区沁兰幼儿园(定海区城东街道阳光路96号)门卫处

舟山市香园幼儿园 (定海区香园新村57号)门卫处

舟山幼儿园(舟山市定海区环城东路38号)门卫处

舟山市冬兰托幼中心(定海区环南街道和平北路34号)门卫处

(三)信息核实和入托意向选择

1.主要核实内容及需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1)幼儿年龄(出生证明);(2)幼儿户籍(户口簿)及其监护人房产信息(房产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属于拆迁户的,需出示拆迁安置协议;属三代同堂的,需提供祖辈房产证和证明祖孙关系的相关证件)。

2.预登记表格其中一栏为“入托意向幼儿园”选择,入托对象监护人可根据入托需求填写入托幼儿园的顺序,最多可填写四所幼儿园。

三、录取办法

1.根据现场预登记和信息核实情况,结合监护人“入托意向幼儿园”选择,按条件分类分批的办法录取。当定海城区内入托预登记人数超过四个园所计划招生总数时,按“有户有父母房”“有户有祖辈房”“有户无房”“无户有父母房”“无户有祖辈房”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

2.在分类录取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同一类别入托对象,根据监护人填写的“入托意向幼儿园”选择顺序录取至对应的幼儿园,即先录取“第一意向幼儿园”,再依次录取“第二意向幼儿园”“第三意向幼儿园”等,依次类推。当选择“某一意向幼儿园”的入托对象超过某一所幼儿园的计划数,按入托对象在城区内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入托对象在城区内无户籍的,或取得户籍时间相同的,以其父母或其祖辈的住房产权证取得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

3.第一批入托录取名单预计于6月底公布,如第一批次入托录取名单中有放弃者,将根据分类录取办法继续录取后列名单,具体以幼儿园通知为准,请家长及时关注。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260393   2320187

定海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