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3-68688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决策事项的实施工作。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舟山市定海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大决策1.png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