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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加我区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可及性程度,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舟山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共同富裕,保障基本、均等可及,补强弱项、扩大供给,数字牵引、机制创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深入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完成总投资89.88亿元以上的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全面落实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成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财力有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显著提升。
舟山市定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幼有 善育 | 1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3.2 | 3.8 | 4.0 | 4.5 | 5.0 | 5.5 |
2 | 普惠托位占比(%) | 50 | 60 | 62 | 65 | 68 | 70 | |
3 |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 80 | 85 | 90 | 95 | 95 | 95 | |
学有优教 | 4 | 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率(%) | / | / | / | / | 100 | 100 | |
劳有所得 | 6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4.7 | <5 | <5 | <5 | <5 | <5 |
7 |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 93 | 94 | 94.5 | 95 | 95.5 | 96 | |
8 | 全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 1.41 | 2.82 | 4.23 | 5.39 | 6.55 | 7.71 | |
病有 良医 | 9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2.11 | 82.40 | 82.45 | 82.50 | 82.60 | 82.70 |
10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10.87 | 10.84 | 10.79 | 10.75 | 10.31 | 9.96 | |
11 | “浙里惠民保.舟惠保”投保率(%) | 20 | 30 | >50 | 70 | 70 | >70 | |
老有康养 | 12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28 | 30 | 31 | 32 | 33 | 34 |
13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5.18 | 25.21 | 25.24 | 25.26 | 25.28 | 25.3 | |
14 |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 / | / | / | / | 全覆盖 | 全覆盖 | |
住有宜居 | 15 |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28.04 | 28.05 | 28.06 | 28.07 | ≥28.07 | ≥28.07 |
16 |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数(套、间) | 1380 | 2373 | 3760 | 4700 | 4750 | 4800 | |
17 |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 75 | 85 | 87.5 | 90 | 92.5 | 95 | |
弱有众扶 | 18 |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 12420 | 13200 | 13650 | 14100 | 14550 | 15000 |
19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 | 80 | 83 | 84 | 86 | 88 | 90 | |
20 |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 7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逐步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1.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会兴办、幼儿园办托班等模式为主,社区驿站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体系。开展“定享善育”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工作。到2027年,建成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2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
3.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进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2名以上。
4.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贯通“浙有善育”平台,加快推进婴育服务数字化应用,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以数字化手段管理托育服务资源布局、机构准入和婴幼儿健康服务等。打造便民服务应用场景,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全面推进“学有优教”。深化教育合作,加快推进海岛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校校优学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优质。持续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加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供给。全面推进海岛“小而优”学校创建,持续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多跨共同体建设,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积极推进并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深化义务教育“双减”集成改革,持续推进作业管理、课堂教学和学业评价改革,实施义务教育学生正脊筛查行动。到2027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9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6年。
2.推进终身教育高品质普惠共享。构建以“学校后教育”为重点教育服务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实施社会人员“学历和技能双提升”行动,每年新增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600人以上,积极推进乡村建设所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和现代服务业职工能力培训,加强镇(街道)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老年人口接受老年教育比例达40%。
(三)全面推进“劳有所得”。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区劳动者实现“劳有所得”迭代升级,加快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多渠道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小岛你好”乡村创业行动,丰富创业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浙里就业创业”应用。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1.5万人(含市本级)。
2.深入实施新时代定海工匠培育工程。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聚焦技能共富、一老一小,高质量开展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育行动。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到2027年,全区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7%。
3.健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落实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级部署适度提高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水平。深入实施《浙江省技术工人薪酬分配指引》,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产改试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4.高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开展构建和谐劳动。深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服务和指导,实施企业劳动用工体检,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促提升,持续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提升根治欠薪治理能力。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体系,探索“双链闭环,立体维权”机制,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完善仲裁与法律服务协调机制,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到2027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全面推进“病有良医”。提升医学创新和临床诊疗能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率先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1.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改扩建项目。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7年,区中心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2.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加大政府支持和投入,加强与沪杭甬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的深度合作,借力“山海”提升工程,着力推进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卫生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到2027年,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1个,市级及以上卫生人才数2人。
3.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落实异地就医结算。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4.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和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干预。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推进残疾预防工作。每年免费健康体检6万人以上。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大力推进公共体育“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
5.优化数字健康服务。加快“健康信息平台”“健康数据高铁”和健康医疗数据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推广浙医互认、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等数字化应用。推广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到2027年,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30万。
(五)全面推进“老有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全力打响“定好康养”幸福品牌。(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完善“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积极探索社区嵌入式机构建设,推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7年,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结合“小岛你好”养老共富专项行动,对小岛80岁以上老人优先开展适老化改造和紧急呼叫(智慧救援)设备安装。
2.加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定海特色的海岛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幸福食堂”“幸福厨房”等开展助餐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5%。规范“幸福驿家”长效运营,开展多元化社会化服务。实施养老护理员“全周期”培育计划,提高养老护理员激励关爱。开展家庭照护者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深化“海岛支老”行动,推动偏远海岛护理员“按需补位”。探索推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到2027年,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个以上。
3.深化医养康养结合。落实医养结合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及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推动新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布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有效对接,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稳步推进区中心医院安宁疗护病区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家庭病床提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到2023年,区内建成1家医康养护融合型养老机构。到2027年,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个,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75%,康养联合体实现镇(街道)全覆盖。
4.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扩大基本养老覆盖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不断扩大覆盖面。促进和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基层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精准发放高龄津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改革,提升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服务和待遇水平。到2027年,实现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全覆盖。
(六)全面推进“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率先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1.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 2027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120个,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800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5500户以上,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8.07%以上。
2.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促进住房市场平稳运行。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运用政策工具箱,深挖潜力,因城施策,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围绕推进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确保风险项目动态清零,稳定社会预期。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 2027 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 2.26万人。
3.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 整治行动,到2024年,全区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全面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困难残疾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4类农村困难家庭的C、D级危房,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并开展即时救助。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宣贯《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聚焦数字赋能,积极推广“农房浙建事”应用,建立健全贯穿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机制。
4.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积极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建设工程创优活动,探索推进全过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分阶段推广“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应用场景。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完善住宅加装电梯长效机制。到2027年,累计新增住宅加装电梯8台,未来社区累计建设18个以上、覆盖40%以上城镇社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 95%以上,累计创区级以上优质工程 70 个以上。
(七)全面推进“弱有众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在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持续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机制。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优化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畅通社会救助热线,提高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效率。推广海岛困难群众人户分离探访关爱“呼叫转移”模式,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格局。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发挥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向困难群众倾斜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提升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服务,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均达到100% ,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100%,全区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达到100%。
3.加快构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根据《定海区社会组织奖励扶持办法》对优秀慈善组织、优秀慈善组织党组织予以培育扶持。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全民性慈善活动,实施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四季暖阳 幸福驿站”等全民性慈善活动,实施慈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发展枢纽型、领军型、本土化社会组织,采用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共服务。鼓励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活动。持续推进“1234新型慈善体系”建设,完善四季暖阳公益点单小程序,通过数字化平台为困难人群实施精准派单服务。到2027 年,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2家以上,实施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累计达40个以上,“四季暖阳 幸福驿站”慈善服务活动全区覆盖。
4.着力推进救助服务规范实施。推进镇、街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营。依托“浙有众扶”应用畅通困难群众需求端和救助资源供给端,通过智能匹配实现线上线下高效联动。持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联尽联,“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舟山市定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工程推进。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要对标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细化专项方案,制定目标任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统筹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项目推动。坚持清单化管理,制定细化执行方案,明确落实措施、责任部门,画出路线图、排出进度表。坚持闭环式管理,完善“周计划、月排名、季分析、随时督办”项目推进机制,推动工程高质高效完成。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解决重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勇于创新,探索特色经验,以典型案例带动公共服务项目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强化数字赋能。综合集成数字化改革成果,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完善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大力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性探索跨部门多业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场景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均等化的需求。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开展本领域公共服务发展监测评估,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分析机制。同时跟踪检查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实施效果满意度调查,按年度提出细化措施,及时梳理问题,总结方案实施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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