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定海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建设“法治定海”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纳入区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科目,开展专题学习,认真领会吃透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重塑基层组织架构。围绕“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进镇街分类管理,优化运行机构,将镇街按照“1+4+X”模式设置;推进镇街人员岗位管理,梳理形成14大类80个左右岗位的目录,实行定岗、定人、定事、定责;健全区、镇(街道)清单理事机制,梳理形成权力清单1.0版本,16个部门“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73项。优化区镇层级间、部门间人员结构,推动综合执法、交通、海洋、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向镇街下沉。

三是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建设规范化推进,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2022年法治定海建设重点工作》《2022年度法治定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家执法单位开展现场述职评议,其他单位实行书面述职。建设法治定海“六大机制责任闭环”,贯通法治建设“定目标—严监督—促补短—强考评”各个环节,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开展镇(街道)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白泉镇获评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履职质效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公开2022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4项。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健全“开门决策”机制,涉稳类重大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落实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履行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出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制度》(定政发〔2022〕17号),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共审核政策文件27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160余条,意见采纳率近99%。区政府全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内容涵盖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民生等方面。镇(街道)及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废改”后半篇文章,组织实施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20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累计废止(失效)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49件。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规规章,全面梳理自查,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累计完成12件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调整工作。公布实施2022年版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严控新设许可事项。

四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扣人民群众所需所盼,高质量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助推重点领域,开设“推进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定海在行动”等专题专栏;推进疏港公路工程、浙江省定海区蓝色海湾整治等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流程;发布新闻发布会8场、公开议案提案88件,按月公开11个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全力做好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事项处置,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间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开设区政府常务会议专栏,每月以图文形式及时准确公开决策事项。全区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8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000余条。

(三)加强行政执法,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部门积极履行执法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交通领域、海洋执法、工程建设项目、市容环境治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实施行政处罚30712宗,准予行政许可11671宗。积极落实行政执法“首错免罚”制度,各相关部门遵循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原则,充分发挥“首错不罚、轻微告知“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模式,提升行政执法民生温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管理。审核镇(街道)执法实施方案9个、11个镇(街道)涉及21个领域综合执法事项2173项。进一步梳理各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确认行政执法主体45个,注销61个,全年组织91人次参加全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1个镇街开展双执法主体换证工作,保障执法工作的需要。落实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加强对部门权力事项认领审核,确保全区事项应领尽领。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强化与区纪委监察监督、检察监督等监督主体协同发力,打造跨领域跨机构的“综合督一次”,通过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党委法治建设督察清单、巡察结果写入监委巡察报告、行政违法问题线索相互移送等系列抓手,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权威。全年与区纪委区监委开展联动巡察9次,反馈巡察意见20余条。与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开展专项监督协作2次。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海洋行政执法质效现场评议、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等,累计检查14家执法部门、9个镇(街道)案卷300余卷,发现问题150余个,并发文通报。

四是推动基层执法监督职责落地实施。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暨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建设的意见》,在11个镇街司法所挂牌设立执法监督室,在重点企业、社区联勤警务站、共享法庭等设立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5个。区、镇街道两级建立监督协作配合、信息收集分析、定向沟通联络三大配套机制,共享涉执法问题类线索,形成互联贯通严密监督闭环。

(四)健全矛盾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诉源治理。建立完善行政争议先行调解机制,制定出台《行政复议先行调解工作规定(试行)》,将矛盾纠纷化解前移至复议受理前。已审结案件中复议调撤率达59%,超过省平均调撤率。积极提升复议办案质效。继续落实“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办案机制和“听证优先”“一案一议”办案模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不断提质增效。60日办结率达89.47%。强化复议监督纠错职能,纠错率5%,区政府被复议4件,审结案中无被纠错案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作联动,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联系工作机制,形成争议受理、分流处置、协同处理、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

二是规范应诉工作。加强府院联动,推行行政诉讼一审新收案件数、败诉率等重要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制,实施专项评估管控。建立健全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法律问题和个案会商工作,两端发力,协同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案件共33件,审结案中无败诉案件;其他行政机关一审审结行政诉讼中败诉3件,全区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10.71%。

三是支持检院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各相关执法部门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对交通安全、国家税收等领域开展行政检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及时整改到位。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聚焦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发展中的安全隐患,区文广旅体、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召开行业治理会听证研讨、与从业者签署行业自律公约等,消除隐患。

四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全覆盖,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2个。深化法治建设分层分类宣传教育。依托普法讲师团、“青声说理”青年宣讲团等公益普法联盟,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方言说法》17期。全面深化“法律十进”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78场,覆盖群众近2万人。评选“法治带头人”83名、“法律明白人”250名、“学法守法示范户”85户,实现全区行政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全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最多跑一地”;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实现全覆盖;全面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发挥顾问主体职责,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法律服务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累计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1287人次、村居务法律体检297次、调解矛盾纠纷233次,开展法治宣传9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644件;接待、接听法律咨询2563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五)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应时代改革需求

一是整合执法队伍。对能源、民政、人力资源、水利等专业执法队伍进行整合撤并,形成“1+2+1”区级专业执法队伍体系,即综合执法+应急、卫生+海洋四支队伍,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精简比例达到50%。出台执法力量下沉方案,在全域范围内设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综合执法队伍为班底,整合专业执法和镇街配套力量,形成“力量布局均衡、镇街响应到位”的执法派驻新局面,行政执法力量下沉镇(街道)比例达到70.4%。探索创新“系数+积分”考核办法,将综合执法队伍纳入镇街考核体系,对于按区域设置的派驻队伍由覆盖范围内的多个镇街共同考核。

二是全域赋权执法。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挂牌成立。建立由镇(街道)书记和主任为双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街分管负责人担任执法队的队长,采用“1+N+1”模式,以城管中队为班底,整合专业执法和镇街力量,夯实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础。开展赋权执法,充分发挥定海既有派驻镇街执法队伍模式的优势,结合环南街道和白泉镇的试点经验,汇总形成高频事项清单206项,指导街道按需实行差异化赋权。

三是强化执法协同。完善行刑衔接中心,挂牌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梳理工作规范、运行机制、工作职责、会商制度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对接。建立区级法制审核中心,整合共享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力量,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给镇街提供专业的法制审核意见。同时,作为镇街法制审核员的培训基地,通过集中培训和个别轮训的方式,快速提升镇街行政处罚水平,为全面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融入基层网格单元,积极推进“网格管理+综合执法”模式,以“小网格”为基础单元,统筹警务联勤、入驻社区网格,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是贯通数字应用。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规范作用,全面贯通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协同指挥、联合检查、云上办案、在线监督等功能均正式运行,赋权镇街执法监管事项已全上平台,执法人员平台入驻率达100%。全面覆盖“一件事监管”,锚定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领域,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梳理出燃气安全、户外广告、校外培训等“监管一件事”66件,覆盖主题26个,探索县乡贯通的“一件事”监管新模式,11个镇街认领“一件事监管”主题56个,基层综合监管效能不断提升。编制定海区“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79个,并实行线上动态调整,实现“一个行业对象,一个应用场景,横跨多个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跨部门、场景式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检查91次,现场整改问题143个,受检频次减少166次,减幅达64.6%。

二、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公平正义期盼为落脚点,积极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有效路径,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定海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突出法治统筹的联动性。按照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体系标准,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盯紧盯牢区委区政府关注的焦点、各领域工作的重点,迭代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司法行政部门在发挥好牵头作用的同时,要充分提升部门“分”的主动性,实现“1+1>2”的效果。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的意见》,健全镇街一级法治统筹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努力实现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建成率100%,合法性审查开展率100%,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机制落实率100%,行政争议总量、行政诉讼败诉率进一步下降。加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构建职责明确、统分结合、高效协同的执法监督网络,靶向治理民生堵点、难点。

二是进一步突出依法履职的高效性。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出岛2.0各项举措,持续推进跨域通办。推进招投标信用管理,实施“行业信用评价+招投标领域信用应用”模式,积极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交易、履约和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着力构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体系;全力推进住所申报承诺制落地见效。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推动高频事项证照联办,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实现更多市场主体便捷“准入及准营”。继续探索实施“我为企业办一件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扩大信用修复的企业范围。深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全面深化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清理规范涉企行业收费等。深入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高效制度供给等8大专项行动,努力做到“政府有力、市场有效、企业有感、群众有利”。

三是进一步突出制度决策的实效性。严把制度、决策的可行性、合法性、合规性关口,加强决策过程的监督,注重听取基层单位、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切实提升制度决策质量。要立足地方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推进事关民生、经济社会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大推进滞后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改废”工作,开展涉营商环境等规范性行文件“改废”工作。要加强重大决策法治化管理。探索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级分类标准,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是进一步突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落实执法事项目录运行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事项精准赋权、有效实施。进一步优化规范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推动行政处罚100%自动赋码、行政处罚文书100%使用电子签章并自动生成水印、行政处罚决定书100%线上生成、执法线索100%有回应,实现行政处罚所有流程线上办理、留痕可溯并形成工作闭环。积极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清单。持续深化“无证明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推进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工作,促进执法规范。

五是进一步突出争议化解的公正性。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确保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多于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强化复议监督纠错职能,让更多行政争议在政府内部自我纠错、自我化解。落实行政复议全域联办机制;继续探索创新复议审理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不断提升复议办案质效。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进一步降低全区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

六是进一步突出依法治理的精准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意见》,继续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传统调解与专业调解、行业调解的优势互补,各级调解组织与各级矛调中心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高水平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企便民”水平,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一事一评”满意率96%以上;持深化拓展服务企业渠道,挖掘企业潜在需求,提升千所联千会机制建立率。落实“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实施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舟山市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3年递增计划;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升级达标和巩固提高工作,扩大创建覆盖面、提高创建影响力和创建质量。

特此报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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