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关于公布定海区水库、海塘等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海农场、定海工业园区: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函[2023]8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小型水库大坝、山塘、海塘、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1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关于公布定海区水库、海塘等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定水【2023】26号.pdf、
附件1-定海区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水库.pdf,
附件2-定海区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海塘.pdf,
附件3-定海区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水闸.pdf,
附件4-定海区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泵站.pdf,
附件5-定海区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河道.pdf,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