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3-68195
文  号: 定政办发〔2023〕8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3-20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定享善育”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定海区“定享善育”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海区“定享善育”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造“浙有善育”、“同舟善育”标志性成果等部署,按照省级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区)建设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一是基本实现“幼有所育”,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建立健全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形成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为推动“浙有善育”、“同舟善育”提供定海经验。

实现“三个显著提升”目标:一是设施供给能力显著提升。2023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全区所有镇(街道),每千人托位数达到3.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60%。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设置率50%以上,保持全省中上水平。二是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每年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300人次以上,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及养育风险筛查率达到90%以上,干预管理率达到98%以上。养育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三是数智赋能能力显著提升。运用“同舟善育”信息化平台,接口“浙有善育”入托一件事,简化托育补助审核确认流程,推进托育服务智能升级。

二、试点任务

(一)出台实施一项促进普惠托育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

实施《定海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体系、照护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等“五位一体”建设。出台《定海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和《定海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普惠托育机构、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相应的补助、补贴,通过政府扶持,供需双向获补,着力增加普惠托位数量,提供就近就便普惠托育服务,逐步建成托育服务设施“15分钟服务圈”。

(二)接轨“同舟善育”社会应用数字化平台

以儿童为核心,围绕家庭养育照护、母婴保健、托育机构运营以及部门监管等需求事项,推广“同舟善育”智慧托育服务信息化平台应用,拓展家长端、机构端、政府端全方位功能及托育相关补助一件事等应用场景,做好模块衔接、数据迭代更新,最终实现“同舟善育”系统正常运行,全流程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提供查询、指导、预约、相应补助审核以及部门监管等集成服务,共享“浙有善育”数字赋能红利。

(三)织密健全一个“医防护”一体化、“1+9+X”三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

打造“1+9+X”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1”即以市妇女儿童医院为技术支撑,逐步培育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区妇保中心技术内涵,优生“两免”检查提质增效,服务项目延伸至儿童医疗、保健等。“9”即9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自身优势,整合儿童医疗、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启动“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2023年,至少有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防护”整合型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以社区(村)为网底,在全区形成纵横到底、医防融合、运转顺畅的三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体系。“X”即社区(村)层面利用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若干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社区驿站和托育点。开展亲子游戏、育儿分享及健康宣教等互动活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基本服务、公平可及,家庭为主、儿童优先,科学照护、健康成长”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机制,不断提高出生人口健康质量。对辖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早期发育异常风险筛查、早期养育风险筛查等“三合一”综合服务,形成“初筛-确诊-干预-康复-随访”全流程闭环,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四)着力建设以普惠为主的托育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幼儿园托育部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开设托班,实行托幼一体化综合服务和管理。 2023年,实施幼儿园新建项目1个,托幼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二是打造15分钟托育圈。探索基于人口数据的托育建设体系。新建小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小于1千人的小区建议与周边小区联合配建,人均室内建筑面积(含睡眠区和活动区)至少达到4平方米/人,人均户外场所地建筑面积(在保障安全情况下可与小区等配套公共区域共享)至少达到3平方米/人,建设完成后产权交付政府统一使用。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包括亲子活动点或婴幼儿养育照护驿站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照护服务。加大对老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拓展,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办托。三是鼓励社会办托。依据市场化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多种形式参与,吸引品牌机构入驻或连锁经营,满足不同层次托育服务需求。四是建设综合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市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技术扶持,逐步建成区级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功能的基地,能够提供从业人员实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家长课堂等功能的综合托育服务设施,对各级婴幼儿照护指导行为开展质控。 2023年,谋划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五)打造培养一支具备较高专业素养人才队伍

组建一支区级专业师资队伍,从妇幼保健机构、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遴选相关专家,组成婴幼儿家庭照护指导专家组。把育婴员、保育师等照护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托育机构负责人、保健员、保育师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上岗培训和复训,可享受培训补贴,具体按照《定海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开展“托育机构监管一件事”进行综合监管,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

(六)提炼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制定完成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标准以及管理制度,编制普惠托育试点成果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在主流媒体中报道3篇以上。

三、实施期限及进度计划

(一)实施期限:试点实施期限为1年。

(二)进度计划:具体见附件。

四、试点保障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定海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推进工作,定期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以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压实责任,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和试点目标的按期完成。

(二)资金保障措施。加强资金保障,拓展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及试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激励机制,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托育服务和试点项目建设。

(三)综合监管措施。出台试点考核办法,将试点工作绩效纳入各镇(街)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建立试点督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试点督查行动,根据督查结果提出整改清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试点工作需求调查与满意度测评,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改进试点工作机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试点绩效评价体系。

(四)制度保障措施。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科学照护理念的宣传引导,扩大科学照护知识的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功能,创新利用新媒体矩阵,加强“定享善育”品牌推广与宣传。在婴育照护服务机制创新、数字化改革与场景应用、行业规范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建设经验与模式,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在主流媒体平台及时宣传试点成效、经验,努力争取试点经验与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

五、试点成效

(一)有利于为全省各地开展托育服务提供定海解决方案。舟山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总量增加不明显,但城区人口相对集聚,托育服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区婴育照护服务供给较难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针对托育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办托积极性不高,育儿成本高,托育服务质量不一等问题,定海试点将积极探索多途径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服务供给的有效路径,城乡统筹协调,创新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本办托激励机制,以兜底性政策支持降低育儿成本,以标准化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为全省各地开展托育服务提供定海解决方案。

(二)有利于破解制约托育服务的重大关键瓶颈问题。尽管国家各部门鼓励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强调因地制宜办托,但由于年轻人观念变化、育儿压力大、现有政策安排和部门分割等原因,社会普遍存在年轻人不敢生、社会力量不敢办、相关部门不愿管等问题,本质上是托育机构管理体系不顺、托育机构准入难度大等关键瓶颈制约。定海试点将通过机制创新、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破解关键瓶颈,为全省推进托育服务事业全过程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定海经验。

(三)有利于更好满足社会家庭对优生优育服务需求。现今,群众对传统育儿观念在发生转变,家庭对生育服务需求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对婴幼儿照护、健康、教育等条件更加关注。定海试点将针对家庭优生优育服务需求,通过政策与举措创新,拓展“幼有所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与标准,加强多元化服务供给,推进多层次专业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打造“定享善育”特色品牌,为全省创新优质托育服务提供定海模式。

附件:定海区试点区重点工作及进度计划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定享善育”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方案》的通知[20230317113032751].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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