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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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定海区新建生态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定委办发〔2022〕49 号),定海区新建生态村建设管理委员会拟向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3年2月7日起90天内向拟注销单位申请债权。
联系电话:0580—8186381 联系人:乐增娜
特此公告。
定海区新建生态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旅游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