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认定定海区优正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为2021--2023学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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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8 10:19:41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 |||
全区各幼儿园、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委发〔2020〕2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定教发〔2015〕5号),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2023学年自愿申报普惠性幼儿园的10所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审核,认定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定海区畚斗岙幼儿园(预二级) 定海区外滩一号幼儿园(二级) 定海区阳光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优正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启明星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金塘小新星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艺术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白泉宝岛艺术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白泉镇新苗幼儿园(三级) 定海区干览镇朝阳幼儿园(三级) 希望通过认定的幼儿园能认真贯彻省、市、区各级教育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课程管理,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也希望其他民办幼儿园继续学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对标补短,积极申报普惠园,为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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